电话:0773-2295230,2295231; 传真:0773-5895303; 邮箱:zsb@***.cn http://zj.***.cn/zsw/mailto:zsb@***.cn。
地址:桂林屏风校区,广西桂林市建干路12号,邮编:541004;
桂林雁山校区,广西桂林市雁山区雁山街319号,邮编:541006;
南宁安吉校区,广西南宁市安吉大道15号,邮编:530001,电话:0771-2204168,2204368(兼传真);
南宁空港校区,广西扶绥县城南新区双拥东路(南宁国际机场空港经济区内),邮编:532100,
电话:0771-5075888,5075889(兼传真)。
第三十五条 桂林理工大学本专科招生网站网址:http://zj..cnhttp://www.bkzs..cn/;电话:0773-,;传真:0773-;邮箱:zsb@.cnhttp://zj..cn/zsw/mailto:zsb@.cn。地址:桂林屏风校区,广西桂林市建干路12号,邮编:541004;桂林雁山
第二十六条 我校将及时公布录取结果,考生可登录我校本专科招生网站在线查询。
第十条 桂林理工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要事宜。
第二十五条 受办学条件限制,外语语种方面仅招收英语语种考生。
第三条 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十二条 新生入校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将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一条 桂林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一章总则为保证2014年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按照教育部和广西有关招生工作政策,结合桂林理工大学实际,制定本章程。本章程适用于桂林理工大学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第二条 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对考生进行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第三条 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第四条 学校全称:桂林理工大学。第五条 学校代码:10596。第六条 办学类型: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广西重点建设的高校之一。第七
第三章招生组织机构第十一条 桂林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第十二条 桂林理工大学监察室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电话:0773-,邮箱:jiwei@.cn)。第十三条 学校按照稳定规模、提高质量、突出优势、办出特色的原则,确定我校2014年计划招生数9230人,其中本科4730人,高职专科4500人。第十四条 普通本专科
第九条 学校简介:桂林理工大学创建于1956年,原为国家部委所属高校,1998年改制为中央与地方共建。现有桂林屏风、雁山,南宁安吉、空港四个校区,占地面积4000余亩。设有19个二级学院,有各类全日制在校学生29000多人,其中本科生18000多人、研究生近1800多人、高职专科9000余人。是一所以工为主,理、管、文、经、法、艺7大学科门类协调发展的多科性普通高等学校。学校拥有一支优秀的师资队伍。有专任教师1600多人,其中高级职称600多人,博士生导师42人,国家“千人计划”入选者1人,中科院“百人计划”入选者1人,教育部优秀教师资助计划、享受国家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