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凡不符合录取规定及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一)美术学院、设计学院招生咨询、联系电话(1)美术学院:?老师、杨老师;0773―(2)设计学院:彭老师、唐老师;0773―(3)通讯地址:广西桂林市雁山区雁中路1号;邮编:541006

招生章程(一)学校名称:广西师范大学(二)学校代号:10602(三)收费标准1.美术学、绘画、绘画(商业插画方向)预收学费为:11000元/学年,动画、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专业预收学费为:11000元/学年。2.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预收学费为:10000元/学年。以上专业学费终以2014年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批准的学分制收费标准收取。

(六)招生范围面向江苏、福建、陕西、甘肃、山西、河北、山东、贵州、黑龙江、江西、安徽、广东、广西等13个省自治区招生。

1.招生对象高中毕业生、中等艺术学校应届毕业生或同等学历者。

5.入学复查: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凡不符合录取规定及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5.入学复查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凡不符合录取规定及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5.入学复查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凡不符合录取规定及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5.入学复查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凡不符合录取规定及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4.入学复查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凡不符合录取规定及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5.入学复查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凡不符合录取规定及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