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可在考试院网站上下载《广东省2014年高等学校本科插班生招生体格检查表》,按招生院校要求或自行前往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进行体检,报名确认时须向招生院校提交体检结果(体检表有效期:2013年12月15日-2014年1月15日)。
2.新生入学后我校将进行体检复检工作,复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及教育部《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教学司函〔2010〕22号)要求执行,复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1.考生可在考试院网站上下载《广东省2014年高等学校本科插班生招生体格检查表》,按招生院校要求或自行前往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进行体检,报名确认时须向招生院校提交体检结果(体检表有效期:2013年12月15日-2014年1月15日)。
2.新生入学后我校将进行体检复检工作,复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及教育部《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教学司函〔2010〕22号)要求执行,复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四)报名考试费:每人200元;经审查材料不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不退还报名考试费。

5.具有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学历的退役士兵(2013年冬季退出现役)。

入学收费标准学费:工商管理、法学、行政管理为4180元/年;英语、工程管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为4730元/年。

在校学习期间的管理本科插班生为国家任务生,秋季入学,全日制学习。本科插班生入学后,我校将进行专科毕业资格、思想政治、业务、健康情况复查,经复查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其入学资格;复查合格并经注册后,即成为学校的正式学生,插入本科专业三年级学习,按插入年级的管理办法进行管理。本科插班生入学后如需补修相关课程,则按我校教务处的规定执行。办学地址:广州大学大学城校区。

考试普通高校本科插班生的招生考试科目为五门,其中省统一考试三门,高校自主考试两门。省统一考试的三门为《政治理论》、《英语》和《专业基础课》。我校本科插班生招生专业工商管理、行政管理的专业基础课为《管理学》;法学的专业基础课为《民法》,工程管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的专业基础课为《高等数学》;英语的专业基础课为《大学语文》。《专业课》具体安排由我校在《准考证》上注明,并由我校组织评卷。考生请于4月中下

学校联系方式学校名称:广州大学学校代码:11078地址:广州大学城外环西路230号邮编:510006联系部门:招生就业工作处联系人:利老师、苏老师联系电话:(传真)网址:http://zj..cn/邮箱:zhaosb@.cn2014年广州大学本科插班生招生专业目录表专业名称(代码)计划专业课考试科目及考试大纲指定参考书报考条件工商管理(0

体检考生可在广东省考试院网站上下载《广东省2012年高等学校本科插班生招生体格检查表》,按规定的时间自行前往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报名确认时须向我校提交体检结果(体检表有效期:2011年11月4日-2012年1月10日)。体检标准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执行。被录取的考生入学后,由学校进行身体复检,复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二)新生入学后的体检复检工作,由学校按照有关规定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的通知》(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及教育部《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教学司函〔2010〕22号)要求执行,复检不合格者取消

(一)招生对象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品德良好,遵纪守法,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勤奋学习且具培养前途,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校招生的体检要求,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报考:1.广东省户籍且就读广东省普通高校的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2.外省生源就读广东省普通高校的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不含办理了暂缓就业的往届专科毕业生);3.广东省户籍或广东生源就读省外普通高校的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

体检1.考生可在考试院网站上下载《广东省2014年高等学校本科插班生招生体格检查表》,按招生院校要求或自行前往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进行体检,报名确认时须向招生院校提交体检结果(体检表有效期:2013年12月15日-2014年1月15日)。2.新生入学后我校将进行体检复检工作,复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