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在获得所在省份相应层次艺术类统考合格证后,参加我校在该省举办的艺术类校考并取得合格证,在上述考生范围内,对于达到该省相应批次艺术类文化控制分数线者,依据我校测试的专业课成绩按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者,文化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2、在我校未设考点的省份招收艺术类专业,认可生源省的专业联考成绩,执行生源所在省投档录取原则。

4、本简章适用于湖南省以外我校设有校考考点省份的艺术类专业考生。

我校河北省外招生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在生源所在省招生部门规定的录取原则上,按照我校校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学校地址:大学道校区:唐山市建设北路156号邮政编码:063000咨询热线:0315-传真:0315-学校网址:http://www..cn招生网站:http://zsjy..cn

我校河北省外招生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在生源所在省招生部门规定的录取原则上,按照我校校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学校地址大学道校区:唐山市建设北路156号邮政编码:063000咨询热线:0315-传真:0315-学校网址:http://www..cn招生网站:http://zsjy..cn

1.艺术类专业考生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各省份划定的低录取控制线。

2、山东省音乐类专业录取原则:在投档的考生中,分专业按照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1.对第一志愿报考我校,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份艺术类控制线、校考或联考专业成绩合格的出档考生,按照如下公式计算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并着重参考外语和语文成绩,择优录取。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以四川外国语大学2018年招生章程为准。校考综合成绩=文化成绩/文化成绩总分×40+校考成绩/校考成绩总分×60联考综合成绩=文化成绩/文化成绩总分×40+联考成绩/联考成绩总分×60校考综合成绩=文化成绩/

2、校考省(市)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考生在获得所在省(市)相应层次艺术类统考合格证后,参加我校在该省(市)举办的艺术类校考并取得合格证,在上述考生范围内,对于达到该省(市)相应批次艺术类文化控制分数线者,依据我校测试的专业课成绩按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者,文化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2、校考省份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考生在获得所在省份相应层次艺术类统考合格证后,参加我校在该省举办的艺术类校考并取得合格证(我校按文理统一排序的方式,确定终获得合格证考生),在上述考生范围内,对于达到该省相应批次艺术类文化控制分数线者,依据我校测试的专业课成绩按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者,文化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2、校考省份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考生在获得所在省份相应层次艺术类统考合格证后,参加我校在该省举办的艺术类校考并取得合格证,在上述考生范围内,对于达到该省相应批次艺术类文化控制分数线者,依据我校测试的专业课成绩按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者,文化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