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招生计划及专业招生计划:75名招生专业领域:美术(含中国画、油画、版画、壁画、动画、水彩、陶艺、书法、雕塑)艺术设计(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艺术设计、工业设计、服装设计)
九、学位授予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成绩合格,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和毕业展览,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
①初试(全国联考):10月26日(以国家公布的时间为准),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五、录取我院将根据入学考试成绩(含初试和复试)择优录取,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考生,我院将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八、其它学生住宿原则上自行解决。学生学习期间中途退学者,学费一律不予退还,学生学习期间不转户口、档案,完成学业后回原单位工作或自主择业。本院对考生的通知主要通过校园网公布,请考生务必经常登陆“湖北美术学院”主页“招生就业/研究生招生”栏目(学院网址:www..cnhttp://www..cn/),认真查看有关信息。地址: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科技园栗庙路6号湖北美术学院研究生处。邮编:430205电话:027-81317300,027-81317219湖北美术学院研究生处
四、报名1、报名方法 考生于6月20日—7月10日登录全国统一报名网站“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位网),按网站说明和要求完成网上报名,生成并打印《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考生于7月11日—14日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以及《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到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确认点,缴纳报名考试费,核验并确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准考证由考生自行在报名网站上下载打印。2、资格审查达到我院复试分数线的考生登录学位网下载本人《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
1、报名方法 考生于6月20日—7月10日登录全国统一报名网站“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位网),按网站说明和要求完成网上报名,生成并打印《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考生于7月11日—14日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以及《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到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确认点,缴纳报名考试费,核验并确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准考证由考生自行在报名网站上下载打印。
一、报考条件2014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具有艺术创作实践经验;或者2009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专科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有5年(含)以上艺术创作实践经验并获得省部级以上创作或表演奖励者也可报考。专科毕业者录取人数一般不超过本校当年招生限额的10%。
七、学位授予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满所规定的学分,成绩合格,论文答辩及创作(或设计)通过者,经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艺术硕士专业学位。
七、学位授予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满所规定的学分,成绩合格,论文答辩及创作(或设计)通过者,经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艺术硕士专业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