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专家组考核意见,本着择优录取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并进行公示。同时,学校在规定时间将保送生拟录取名单上传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并按规定到有关省级招生办办理保送生录取审批手续。未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名单内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
联系方式通讯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佛城西路8号河海大学学生工作处招生办公室邮编:211100联系电话:025-,025-(兼传真)监督电话:025-
2、资格审核我校将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考生名单将于2013年12月12日前在河海大学招生信息网上公布,请考生及时查询。
对于考核合格,但相关竞赛获奖未达教育部公示的保送生资格的考生,我校将给予自主选拔拟录取资格。
招生对象凡符合教育部规定的2014年具有保送资格的优秀高中毕业生,经所在学校推荐,均可向我校报名。
2021年河海大学保送生招生简章认定与公示
认定与公示我校本科招生委员会根据专家组考核意见,本着择优录取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并进行公示。同时,我校在规定时间将保送生拟录取名单上传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并按规定到有关省级招生办办理保送生录取审批手续。未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名单内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
认定与公示学校本科招生委员会根据专家组考核意见,本着择优录取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并进行公示。同时,学校在规定时间将保送生拟录取名单上传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并按规定到有关省级招生办办理保送生录取审批手续。未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名单内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
认定与公示我校本科招生委员会根据专家组考核意见,本着择优录取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并进行公示。同时,我校在规定时间将保送生拟录取名单上传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并按规定到有关省级招生办办理保送生录取审批手续。未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名单内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
认定与公示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专家组考核意见、获奖竞赛学科和专业志愿,确定拟录取名单和专业。保送生名单一经确定,学校将在有关媒体和考生所在中学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学校在规定时间将保送生拟录取名单上传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并按规定到有关省级招生办办理保送生录取审批手续。未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名单内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
认定与公示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专家组考核意见,本着择优录取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并进行公示。同时,学校在规定时间将保送生拟录取名单上传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并按规定到有关省级招生办办理保送生录取审批手续。未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名单内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