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校志愿:具体填报方式以当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发布方式为准。
专业志愿:所填专业须在考生所属省(区、市)公布的我校同科类招生专业计划范围内(专业志愿须填满,不得重复)且专业服从调剂。
未按各省(区、市)自主选拔志愿填报规则和我校上述要求填报志愿者,学校不予录取。

报名方式为保证相关工作规范有序,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均采取中学推荐方式报名,不接受学生自荐。上述符合条件中学可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下载《河海大学2014年农村学生单独招生推荐表》和《推荐汇总表》,并按照表格要求填写推荐意见,由校长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申请中学应公示推荐考生信息,并于2014年4月20日前(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用邮政特快EMS邮寄申请材料至河海大学学生处招生办公室。信封正面注明“农村

5、学校无法满足机动车停车需要,请考生选择公共交通工具来校测试。

若国家或生源所在省(区、市)招生政策有所变动,我校将做相应调整。

选拔程序我校将成立专家组负责资格审核和测试。审核结果及测试时间、要求将于5月1日前在我校招生信息网统一发布,学校不再另行通知。

2、考生须严格按准考证要求的时间、地点参加测试,服从考务安排。如有违纪、舞弊行为参照高考相关规定处理。

招生计划与专业农村学生单独招生计划不少于学校本科招生规模的2%。具体专业如下:招生专业高考科类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海洋科学、新能源科学与工程、电子信息工程、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测绘工程、地理信息科学、材料科学与工程理科劳动与社会保障、英语、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思想政治教育文科

本招生简章由河海大学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附件:1、2、

3、每个考生须填报3个专业。考生须在2015年5月5日前(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用邮政特快EMS邮寄申请材料至河海大学学生处招生办公室。信封正面注明“农村学生单独招生申请材料”,申请材料恕不退还。邮寄申请材料包括:

志愿填报院校志愿:具体填报方式以当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发布方式为准。专业志愿:考生须填报我校认定专业。未按各省(区、市)填报规则和我校上述要求填报志愿者,学校不予录取。

志愿填报院校志愿:具体填报方式以当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发布方式为准。专业志愿:所填专业须在考生所属省(区、市)公布的我校同科类招生专业计划范围内(专业志愿须填满,不得重复)且专业服从调剂。未按各省(区、市)自主选拔志愿填报规则和我校上述要求填报志愿者,学校不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