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目标:是学习音乐知识的基础理论课程,通过它的学习能进一步进行其他音乐技能的深入学习。
主要内容:记谱法、节奏节拍、音程、和弦、调式、调式中的音程及和弦、调式变音及半音阶、转调、移调、各种音乐记号和常用的音乐术语等。

知识、能力、素质结构(一)知识结构1、掌握一定的音乐理论基础知识。2、掌握基本演奏及演唱的理论基础知识。3、掌握当前小学和学前音乐教育教学理论基础知识。4、掌握和了解中外音乐史、音乐欣赏和中国民族民间音乐理论基础知识。5、掌握一定的舞蹈技巧及创编理论基础知识。6、掌握一定的英语与计算机基础知识。(二)能力结构1、具有音乐的识谱、听音、视唱等基本能力。2、具有独唱、合唱、自弹自唱

(二)培养模式根据目前人才市场的需求调研,对于高职音乐师范生的要求更多的是注重动手动脑的实践应用能力和一专多能的应变能力,所以我们在课程体系中把一些实用的专业课进行了前置,对专业实践课程加大了一定的课时量,使学生的实践能力得到充分体现和提高。同时对学生的见习、实习和顶岗实习的内涵建设都进行了重新定位,把实践环节作为整个教学工作的重点做到实处,与整个教学达到协调统一,并以此来推动教学方面的改革与创

毕业标准学生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方能毕业。1.思想政治素质教育成绩合格;2.所修各门课程考试合格3.教学实习,顶岗实习考核合格;4.达到大学生体育锻炼标准;5.学生必须在教师指导下开展毕业论文设计,收集相关资料、制定实施方案、分析试验数据、撰写毕业论文,并通过由系组织的毕业论文答辩方能毕业。6.学生在全学程必须修满145学分以上方准毕业。

(2)声乐教学目标:使学生掌握一定的声乐发声技巧,并运用声乐技巧达到歌曲演唱、合唱、领唱等音乐实践技能。主要内容:气息的训练、咬字与吐字的训练、共鸣器的运用、发声曲练习、歌曲练习、意大利语歌曲训练、民歌训练、原生态唱法训练。

2、基本要求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社会主义法制观念;懂得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及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良好的道德品质;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够以自己的专业技能和爱岗敬业精神,服务于社会,服务于人民。

课程考核与技能考核(一)课程考核每学期确定的考试科目,按百分制评定成绩,执行教学大纲规定的考试标准和要求。考试与考查课程主要包括:操行考核和理论考试等,成绩及格者可得规定的学分,不及格者不得学分。(二)技能考核每学期对技能考试的科目进行期中汇报考核,并在期末考试和考查中占有一定的比例,评分方式为教研室老师集体打分,取平均分为学生考试成绩,采用百分记分。平时成绩包含期中成绩共占30%,期末成

(一)教学体系首先,以就业多元化趋势为导向,以小学新课改为标准,以增加学生实践技能为目标,充分利用小学实践实习基地,加大对课程体系的内容和外延的改革与创新,努力实现“教、学、做”一体化和“情境教学”模式,以便更加适应就业市场的需求。其次,以工学结合为切入点,并参照我院“校研企”、“校媒企”、“校介企”人才培养模式,大胆尝试专业办产业的项目式教学,重点突出教学的应用性与实用性原则。

(一)课程考核每学期确定的考试科目,按百分制评定成绩,执行教学大纲规定的考试标准和要求。考试与考查课程主要包括:操行考核和理论考试等,成绩及格者可得规定的学分,不及格者不得学分。

(四)实践教学音乐教育专业的核心课程在教学上基本上以实践训练为主,充分地体现“教学做”的教学模式,在课时分配上都占有重要的比例,从而保证了学生的动手动脑的实践操作能力。为了加大学生一专多能的实践应用能力,开设了四个学期的管乐、民乐合奏课,期中马头琴为重点学习科目,要求人人掌握,这种一专多能及特色教学在一般音乐高职院校中并不多见,也为学生将来就业打下良好的基础。其次,利用本专业的观摩、讲学、汇报演

(3)乐理教学目标:是学习音乐知识的基础理论课程,通过它的学习能进一步进行其他音乐技能的深入学习。主要内容:记谱法、节奏节拍、音程、和弦、调式、调式中的音程及和弦、调式变音及半音阶、转调、移调、各种音乐记号和常用的音乐术语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