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工作在省招生办公室领导下,由学校组织录取。考生被我校录取报到后,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待遇相同。
(一)录取中对考生身体条件的要求
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二)录取原则
分专业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完成本专业招生计划为止,不进行专业调剂。同分的考生按数学成绩、语文成绩依次排序。高中阶段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作为重要参考。
(三)录取
学校根据录取原则确定预录取名单,报学校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并上报黑龙江省教育厅和黑龙江省招生办公室审批、备案。4月下旬,录取学生名单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公布。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1年部分高等职业院校开展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1]6号)和黑龙江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的精神,已被我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黑龙江省2014年普通高考,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考生录取后不能转入其他学校,新生报到后不再调整专业。未被我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黑龙江省2014年普通高考。
1、我院单独招生考试,在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指导、协调和监督下,由我院自行组织实施。
2、单独招生考试工作由学院单独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招生就业处、教务处具体组织实施,学院各处室、分院部按具体分工协助组织。
3、考生必须同时持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二者缺一将取消考试资格。
4、综合素质测试内容:自我介绍、人文综合素养、职业发展规划等方面。
5、综合素质测试形式:网络远程面试(钉钉平台)
6、测试时间:
2021年4月3日至4月8日(第一阶段)(以学院通知为准)
2021年4月10日至4月14日(第二阶段)(以学院通知为准)
7、单独招生考试的资格审查、核分工作,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复查无误后向考生公布。
(一)填报时间:2021年3月22日9:00-26日16:00。
(二)填报办法:考生登录“龙招港”,进入“网报中心”,选择“2021年黑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入口”进行志愿填报。
3.填报要求:在院校志愿栏目内选择黑龙江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简称黑农业职院),任选我院6个专业作为专业志愿,并填选“是否服从院校内专业调剂”。

(4)电子邮箱:hnzysqf@黑龙江农业职业技术学院二O一六年十月二十五日

1、领取准考证:考生本人持二代身份证领取准考证。时间:2015年3月26—27日。地点:黑龙江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佳木斯市前进去胜利路52号主楼203室)。

(一)佳木斯火车站或客运枢纽站1、乘坐出租车,到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农校)正门下车,车费7、8元。2、乘坐5路公交车,经三站地,到农校站下车,步行2分钟到达学校。

国家助学金政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享受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1500元,享受比例为在校学生数的15%。

1、政策文件组:责任人孙伟江(学院办公室主任)负责上级领导及有关单位来院检查、指导的接待工作;负责政策文件的起草与发布负责人员和车辆调配工作。

(6)凡被单独招生院校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收费标准】学院所有专业学费均为5500~6000元/年。学费执行标准以物价、财政、教育三部门批复标准为准。【奖助学政策】优秀学生在校期间可享受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人,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人;国家助学金2000—4000元/年·人;十余家企业在学校设立了企业冠名奖助学金;学院为特困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办理国

(一)录取中对考生身体条件的要求 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三)录取 学校根据录取原则确定预录取名单,报学校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并上报黑龙江省教育厅和黑龙江省招生办公室审批、备案。4月下旬,录取学生名单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公布。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1年部分高等职业院校开展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1]6号)和黑龙江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的精神,已被我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黑龙江省2014年普通高考,也不能被其

(二)录取原则 分专业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完成本专业招生计划为止,不进行专业调剂。同分的考生按数学成绩、语文成绩依次排序。高中阶段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作为重要参考。

录取政策 录取工作在省招生办公室领导下,由学校组织录取。考生被我校录取报到后,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待遇相同。 (一)录取中对考生身体条件的要求 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二)录取原则 分专业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完成本专业招生计划为止,不进行专业调剂。同分的考生按数学成绩、语文成绩依次排序。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