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华南理工大学土木与交通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申请资格及材料审核
2023年华南理工大学电子与信息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申请资格及材料审核
2023年华南理工大学自动化科学与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申请资格及材料审核
2023年华南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申请资格及材料审核
2023年华南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跨一级学科申请者须经学院资格审核小组讨论通过。
2023年华南理工大学建筑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申请资格及材料审核
2023年华南理工大学电力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申请资格及材料审核
2023年华南理工大学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申请资格及材料审核
3.资格审核(1)学院按照学科成立审核小组,负责审核申请者资格。(2)申请者提交材料后,拟接收导师对其专业知识、科研能力、思想品德等作出综合意见,填写《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接收导师意见》,提交资格审核小组。同一导师有多名申请者时,导师须给出各申请者的审核意见及综合排名。(3)资格审核小组按考核要求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核,填写《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资格审核登记表》,并于2013年12月31日前报招生工作办公室审批。(4)通过资格审核的申请者,由报考学院通知其取得专业考核资格。同时,招生工作办公室网页公示专业考核资格名单。(5)通过资格审核的申请者,可不参加学
3.学院资格审核(1)学院成立资格审核小组,集中审核申请者资格。资格审核小组人数必须为3人及以上。学院应在2013年12月6日前将资格审核小组人员名单报至招生工作办公室。(2)申请者提交材料后,接收导师对其专业知识、科研能力、思想品德等作出综合意见,形成并填写《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接收导师意见》,提交资格审核小组。(3)资格审核小组按考核要求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核,并对审核结果做出结论,填写《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资格审核登记表》。(4)学院资格审核工作结束后,填写《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审核通过汇总表》,学院相关负责人签字后,于2013年12月31日前报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