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香港:京港学术交流中心联系人:邹重华地址:香港北角英皇道83号联合出版大厦14楼1404室电话:(00852)28936355,图文传真:(00852)28345519
九、奖学金我校为港、澳、台学生提供各类奖助学金,详见下附:1、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发时间:每年12月(以教育部发文为准)★评发对象:香港、澳门、华侨学生★评发金额:每年9000元/人-3000元/人2、台湾学生奖学金★评发时间:每年12月(以教育部发文为准)★评发对象:台湾学生★评发金额:每年9000元/人-3000元/人3、香港校友会优学奖学金★评发时间:每年5月★评发对象:在毕业二年内考入境内外大学研究生的香港学生★评发金额:每年10000港币/人或15000港币/人4、泉州慈善总会香港学生助学金★评发时间:每年5月★评发对象:家庭经济困难的香港
2、台湾学生奖学金★评发时间:每年12月(以教育部发文为准)★评发对象:台湾学生★评发金额:每年9000元/人-3000元/人
1.报名办法:考生应提交以下报名材料:(1)身份证件副本;(2)《香港、澳门、台湾人士攻读内地(祖国大陆)招生单位硕士/博士学位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3)近期正面半身免冠同一底片的二寸照片两张;(4)学士学位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副本(应届毕业生可于录取前补交)或同等学历文凭;(5)大学本科或硕士阶段成绩单;(6)教授推荐函;(7)体格检查报告。
2.非全日制(兼读制):周末及节假日集中上课。(1)博士生在职兼读班开班人数不少于5人;自费硕士生在职兼读班开班人数不少于10人;(2)学习地点:自费博士或硕士生在职兼读班办学地点根据考生录取情况可设在香港、澳门或珠海,如设在香港、澳门须经特区政府批准。
(三)报名方式1.报名办法:考生应提交以下报名材料:(1)身份证件副本;(2)《香港、澳门、台湾人士攻读内地(祖国大陆)招生单位硕士/博士学位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3)近期正面半身免冠同一底片的二寸照片两张;(4)学士学位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副本(应届毕业生可于录取前补交)或同等学历文凭;(5)大学本科或硕士阶段成绩单;(6)教授推荐函;(7)体格检查报告。2.报考志愿。(1)考生只能填报我校的一个学科(类别)、专业(领域)。(2)可兼报计划内全日制研究生或计划外全日制研究生。
一、报名条件(一)考生所持身份证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香港、澳门考生,持有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2.台湾考生,持有《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二)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三)品德良好、身体健康。(四)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三)初试科目:报考硕士生须应试英语及报考专业指定的两门业务课(报考公共管理硕士、公商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的须应试英语及管理类综合能力);报考博士生须应试英语及报考专业指定的两门业务课。初试均为笔试。初试每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除“建筑设计”“规划设计”两个科目6小时外。硕士生考生初试英语满分为100分,两门业务课满分各为150分(公共管理硕士、公商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考生初试英语满分为100分,管理类综合能力考试满分为200分);博士生考生初试科目满分各为100分。
三、初试(一)初试地点:北京市:由北京理工大学安排;广州市:由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安排;香港:由京港学术交流中心安排;澳门:由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安排;(二)初试时间:2014年4月12日至13日;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4月13日9:00-15:00进行。(三)初试科目:报考硕士生须应试英语及报考专业指定的两门业务课(报考公共管理硕士、公商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的须应试英语及管理类综合能力);报考博士生须应试英语及报考专业指定的两门业务课。初试均为笔试。初试
(一)初试地点:北京市:由北京理工大学安排;广州市:由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安排;香港:由京港学术交流中心安排;澳门:由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