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条件(一)考生所持身份证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香港、澳门考生,持有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2.台湾考生,持有《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二)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三)品德良好、身体健康。(四)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1、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发时间:每年12月(以教育部发文为准)★评发对象:香港、澳门、华侨学生★评发金额:每年9000元/人-3000元/人
2、全日制研究生学费、住宿费按照内地(中国大陆)学生有关标准收取。全日制研究生入学报到时,所持出入境证件的有效期应与学习期相适应,或至少应持有效期为一年的出入境证件。
1.全日制:要求全日制来校就读。学习地点:华侨大学泉州/厦门校区。
(1)博士生在职兼读班开班人数不少于5人;自费硕士生在职兼读班开班人数不少于10人;
1、非全日制(兼读制)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学费及教材费:2.5万人民币/人/年;硕士研究生学费及教材费:1.7万人民币/人/年;博士研究生学费及教材费:2.5万人民币/人/年;硕士研究生学费及教材费:1.7万人民币/人/年;
1、非全日制(兼读制)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学费及教材费:2.5万人民币/人/年;硕士研究生学费及教材费:1.7万人民币/人/年;博士研究生学费及教材费:2.5万人民币/人/年;硕士研究生学费及教材费:1.7万人民币/人/年;
2.非全日制(兼读制):周末及节假日集中上课。(1)博士生非全日制兼读班开班人数不少于5人;自费硕士生非全日制兼读班开班人数不少于10人;(2)学习地点:博士或硕士生非全日制兼读班办学地点根据考生录取情况可设在香港、澳门或珠海,如设在香港、澳门须经特区政府批准。
1、非全日制(兼读制)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学费及教材费:2.5万人民币/人/年;硕士研究生学费及教材费:1.7万人民币/人/年;
2.非全日制(兼读制):周末及节假日集中上课。(1)博士生在职兼读班开班人数不少于5人;自费硕士生在职兼读班开班人数不少于10人;(2)学习地点:自费博士或硕士生在职兼读班办学地点根据考生录取情况可设在香港、澳门或珠海,如设在香港、澳门须经特区政府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