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十七条收费标准:普通高职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执行山东省物价局统一的标准。理工农医专业5000元/学年,文法财经专业4800元/学年,艺术专业6500元/学年;中外合作办学酒店管理专业12000元/年,住宿费标准:四人间1200元/年,六人间800元/年。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职招生工作。

第二十二条招生咨询联系方式:咨询电话:0532-监督电话:0532-联系地址: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九水东路599号邮编:266100E_mail:zsb@.cn网址:http://www..cn

各录取批次录取原则:严格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录取政策和划定的录取分数线执行。1、按照各省的志愿设置及投档录取原则进行录取。文理科各专业先从高分到低分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按上述办法录取第二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以此类推。2、志愿间不采用分数级差,无相关科目的成绩要求。3、考生的各种加分、降分均按上级有关文件执行。4、艺术各专业,对进档考生按专业分数从高分到

各录取批次录取原则:严格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录取政策和划定的录取分数线执行。1、按照各省的志愿设置及投档录取原则进行录取。文理科各专业先从高分到低分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按上述办法录取第二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以此类推。2、志愿间不采用分数级差,无相关科目的成绩要求。3、考生的各种加分、降分均按上级有关文件执行。4、艺术各专业,对进档考生按专业分数从高分到

录取批次: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我校各专业录取批次为准。

2.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专业优先录取男生身高1.70米以上、女生身高1.58米以上,形象气质较好的考生。

3.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专业优先录取男生身高1.70米以上、女生身高1.58米以上,形象气质较好的考生。

2.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专业优先录取男生身高1.70米以上、女生身高1.58米以上,形象气质较好的考生。

2.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专业优先录取男生身高1.70米以上、女生身高1.58米以上,形象气质较好的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