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招生类别根据国务院学位办[2014]18号文件的精神,2015年我校在以下有4种专业学位类别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法律硕士(J.M)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工程硕士:含机械工程、材料工程、电气工程、电子与通信工程、计算机技术、建筑与土木工程、化学工程、生物工程、项目管理等9个专业领域。
一、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招生类别根据国务院学位办[2013]20号文件的精神,2013年我校在以下有4种专业学位类别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法律硕士(J.M)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工程硕士:含机械工程、材料工程、电气工程、电子与通信工程、计算机技术、建筑与土木工程、化学工程、生物工程、项目管理等9个专业领域。
1.报考“建筑与土木工程”领域的考生应在网上报名的备注栏填写报考方向所属的学院名称。
四、资格审查我校只对入学考试成绩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时间安排在我校确定复试分数线后复试录取前进行。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即使达到我校复试、录取分数线也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对入学考试成绩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的报考我校的所有考生均需进行资格审查(逾期未进行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录取资格),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进入第二阶段的测试和面试。具体如下:1、资格审查申请:考试成绩发布后,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要求的考生登录学位网,下载本人的《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填
2、资格审查所需材料:①《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须签字盖章;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③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A4纸);④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A4纸)。
一、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招生类别根据国务院学位办[2014]18号文件的精神,2014年我校在以下有4种专业学位类别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法律硕士(J.M)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工程硕士:含机械工程、材料工程、电气工程、电子与通信工程、计算机技术、建筑与土木工程、化学工程、生物工程、项目管理等9个专业领域。
(4)现场确认后,考生妥善保管好《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第二阶段(面试)时需交至研招办审查。
①《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须签字盖章;
①《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须签字盖章;
①《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须签字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