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条我院属高职高专录取批次,具体按各省招生委员会规定批次录取。在广东省属第三批类招生。
第十五条在广东省,学校录取批次为专科第三批A线、高职“3+证书”。
第三十条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学费标准:6410元/生·学年。住宿费:900元/生·年。
第十五条学院录取批次:广东省为专科第三批A线,省外生源按生源省公布的招生层次为准。
第二十八条 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 学费标准:按专业每生每年10500元或11000元收费。 住宿费:按住宿标准每生每年1400-1700元收费。
第十五条我院普通类和艺术类各专业在广东省的录取批次为第三批专科A类,高职“3+证书”
第三十条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学费标准:每生每年5500元。住宿费:每生每年900元
第十四条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详见广东省公布的专业目录。
第十五条我校在广东省的录取批次为普通高考第三批专科A类、高职“3+证书”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