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工作原则1、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2、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3、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查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4、坚持客观评价。业务课考核成绩应量化,综合素质考核也应有较明确的等次结果。5、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七、违规处理1.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同时,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3.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将被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违规或作弊的有关情况将通报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并记入
三、报考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有关体检要求。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等文件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4.考生必须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临床医学本科毕业生(含应届)。
八、注意事项 1.考生网上报名时请仔细阅读网上报名公告,必须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出,一律取消报考及录取资格。2.考试科目详见“济宁医学院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我校不指定任何参考书目,也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3.为方便考生报考,我校研招办为考生免费提供招生简章,有需要者请与我校研招办联系。4.本简章未尽事宜均以国家相关文件为准。
五、入学考试 (一)2013年12月25日-2014年1月6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二)初试时间:2014年1月4日至1月5日。初试科目: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西医综合为全国统考科目,由国家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命题。按照教育部统一规定执行。地点由考生所在报名点安排。 (三)复试 1.复试由我校组织,采取差额复试。 2.内容包括:笔试、面试、心理素质测试、临床技能测试等。3.参加复试的所有考生均需在我校指定的
六、学费据国家有关规定,济宁医学院2014年硕士研究生均要按照国家规定交学费,学校按照国家规定设立奖助学金和助学贷款,原则上不增加考生经济负担。学校还根据实际需要设立助研、助教、助管岗位,并根据岗位工作发放津贴。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3.为方便考生报考,我校研招办为考生免费提供招生简章,有需要者请与我校研招办联系。
二、招生专业及名额2014年我校面向全国招收全日制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共有内科学、外科学、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等3个专业方向可以招生。预计招生规模40名,实际招生名额以教育部下达的正式招生计划为准,各专业招生名额将根据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进行适当调整。
(三)复试 1.复试由我校组织,采取差额复试。 2.内容包括:笔试、面试、心理素质测试、临床技能测试等。3.参加复试的所有考生均需在我校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