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总的录取原则: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分专业类别和生源类别按考生考核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同分的考生按加试成绩排序,若仍相同现代服务类和艺术类按语文成绩排序,其他类别按数学成绩排序。考生专业只能在同一专业类别的专业之间调剂,不得跨类录取。
(2)每个招生专业录取的复转军人数原则上不超过3名。
(3)每个招生专业录取的文艺和体育特长生数原则上各不超过2名。
(4)校长推荐生的录取:各学校在不同专业类别限推荐学生1名。推荐生面试合格后,按推荐专业录取。

2.文艺特长生不需要文艺加试,根据规定加分录取。如录取,再复试。

2、录取原则:(1)总的录取原则: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分专业类别和生源类别按考生考核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同分的考生按加试成绩、文化测试英语以外科目成绩依次排序,考生专业只能在同一专业类别的专业之间调剂,不得跨类录取。(2)建筑设计与管理类、建筑工程类每个招生专业录取的中职生、企业青年、复转军人数原则上各不超过3名。(3)每个招生专业录取的艺术和体育特长生数原则上不超过2名。

(3)每个招生专业录取的艺术和体育特长生数原则上不超过2名。

3.录取原则(1)总的录取原则: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分专业类别和生源类别按考生考核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不得跨类录取。①同分的考生按加试成绩排序,若仍相同,现代服务类和艺术类按语文成绩排序,其他类别按数学成绩排序;若再相同,现代服务类和艺术类按英语成绩排序,其他类别按语文成绩排序;若还是相同,则按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成绩排序。②兼报其他专业类别的考生在一志愿专业大类未被录取

录取原则1.报考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2.在各省级高校招办确定的“三校生”和煤炭企业优秀青年录取分数线以上,按招生计划数的120%范围内调阅填报我校志愿的考生信息,对考生进行德、智、体全面考核,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公平、公正择优录取。3.录取方式:以投档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同等条件下综合分高者优先。

录取原则:1、各专业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2、在各省招生办确定的煤炭企业优秀青年录取分数线以上,按招生计划数的120%范围内调阅填报我校志愿的考生信息,对考生进行德、智、体全面考核,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2.录取原则(1)总的录取原则: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分专业类别和生源类别按考生考核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①同分的考生按加试成绩排序,若仍相同,现代服务类和艺术类按语文成绩排序,其他类别按数学成绩排序;②兼报能源类的考生在未被其他专业类别录取,且能源类未录满的情况下,按成绩排队从高到低参与能源类顺序录取,录满为止;③考生专业只能在同一专业类别的专业之间服从调剂,不得跨类录取;

录取原则1.报考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2.进档考生的录取办法:严格按照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规定执行。3.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以投档总成绩(技能考试成绩加文化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同等条件下文化分高者优先。

2.录取原则(1)总的录取原则: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分专业类别和生源类别按考生考核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同分的考生按加试成绩排序,若仍相同现代服务类和艺术类按语文成绩排序,其他类别按数学成绩排序。考生专业只能在同一专业类别的专业之间调剂,不得跨类录取。(2)每个招生专业录取的复转军人数原则上不超过3名。(3)每个招生专业录取的文艺和体育特长生数原则上各不超过2名。(4)校长推

(3)每个招生专业录取的文艺和体育特长生数原则上各不超过2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