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复试内容:(1)学术水平考查。由复试工作小组通过面试等形式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并对考生进行外国语的听、说、读等能力的测试。同时参考考生的报考材料,进行综合测评,判断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2)科研成果考核。由复试工作小组根据考生提供的代表作原件,以及与所报考专业的相关性确定。(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③以第第二著者出版了与报考专业有关的学术专著(限专著,且自己编写部分不得少于15万字);
4.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放弃报考者相关费用不退。
4.科研成果材料(含论文、科研鉴定等,论文须有版权页,无成果可不带);
4.科研成果材料(含论文、科研鉴定等,论文须有版权页,无成果可不带);
4.科研成果材料(含论文、科研鉴定等,论文须有版权页,无成果可不带);
(2)科研成果考核。由复试工作小组根据考生提供的代表作原件,以及与所报考专业的相关性确定。
(2)科研成果考核。由复试工作小组根据考生提供的代表作原件,以及与所报考专业的相关性确定。
(2)科研成果考核。由复试工作小组根据考生提供的代表作原件,以及与所报考专业的相关性确定。
(2)科研成果考核。由复试工作小组根据考生提供的代表作原件,以及与所报考专业的相关性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