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学位授予 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满所规定的学分,成绩合格,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经校学位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法律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2、现场报名考生于7月11日—14日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和《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到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确认点,核验二代身份证、确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江西省考生确认地点:江西师大青山湖校区田家炳教育书院一楼。
三、报名办法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1、网上报名 考生于6月20日—7月10日登录全国统一报名网站“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网址http://www.),按网站说明和要求完成网上报名,生成并打印《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2、现场报名考生于7月11日—14日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和《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到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确认点,核验二代身份证、确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江西省考生确认地点:江西师大青山湖校区田
二、报考条件2011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无学位证书亦可)的法院、检察院、司法、政法委、公安等政法部门人员,人大系统干部以及有关部门从事法律实际工作者。
一、招生计划75名
六、学位授予凡按我校培养计划修满学分并通过论文答辩者,由我校授予教育硕士专业学位,颁发国务院学位办统一印制的硕士学位证书。
六、学位授予凡按我校培养计划修满学分并通过论文答辩者,由我校授予教育硕士专业学位,颁发国务院学位办统一印制的硕士学位证书。
10月16日后,考生可在学位网(http://www.)下载准考证。
八、学位授予学员在规定年限内修满规定的学分,成绩合格,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授予法律硕士专业学位证书,颁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印制的硕士学位证书。
八、学位授予学员在规定年限内修满规定的学分,成绩合格,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授予法律硕士专业学位证书,颁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印制的硕士学位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