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培养方式授课或集中授课,学制2—4年,实行学分制。各科学习成绩合格,修满学分,学位论文答辩通过,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授予公共管理硕士学位。
四、招生学院及培养方向①教育学院:教育行政管理、②城环学院:国土资源管理、③法学院:政法管理、④政治与行政学院:公共行政管理、⑤管理学院:公共经济与城市管理、公共事务与人力资源管理、公共文化事业管理。特别说明:考生在填写报名信息时备注栏中一定要注明所选方向及学院。
五、资格审查考试成绩发布后,通过我校公布的复试分数线的考生登录学位网下载本人《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将该表与学历、学位证书一并提交招生单位研究生院(处、部)进行资格审查。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四、学制与培养学制二年半,利用寒暑假到校学习,平时在原单位结合本职工作进行研究性实践和学位论文写作等工作,基本不攻读。各科学习成绩合格,修满学分,学位论文答辩通过,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授予教育硕士专业学位。
二、报考条件2011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全日制、、、,要求学信网可查到本人信息)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学历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在职普通中学、小学、幼儿园和其它中等学校的文化基础课专任教师或管理人员,以及省、市、区、县教育研究部门或政府机关教育系统中有相当于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职务的教研员或管理人员。
八、考试科目外国语(英、日、俄选一,英语专业为英二)、教育学和心理学综合、政治理论、专业课,共计4门。外语、教育学和心理学综合全国联考;政治理论和专业课由我校自行命题,考试时间自定。我校备有全国统编教育硕士《教育学、心理学联考考试大纲》。联系人:关老师,电话:0411—82153456。
六、资格审查考试成绩发布后,通过我校公布的复试分数线的考生登录信息平台下载本人《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将该表与学历、学位证书一并提交我校研究生院进行资格审查。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六、资格审查考试成绩发布后,通过我校公布的复试分数线的考生登录信息平台下载本人《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将该表与学历、学位证书一并提交我校研究生院进行资格审查。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五、资格审查考试成绩发布后,通过我校公布的复试分数线的考生登录学位网下载本人《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将该表与学历、学位证书一并提交招生单位研究生院(处、部)进行资格审查。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六、资格审查考试成绩发布后,通过我校公布的复试分数线的考生登录信息平台下载本人《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将该表与学历、学位证书一并提交我校研究生院进行资格审查。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