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生的报名资格意见和基础信息均采用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采集的信息。
(二)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相加为考生的成绩总分。
(三)根据招生计划、参考人数和考生分数的具体情况,分类、分专业划定控制线。
(四)在所有符合条件并在控制线上的考生中,由招生录取宣传小组按照专业志愿顺序,择优提出拟录取考生名单,报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录取考生名单。
(五)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及学生申诉。公示期间,被录取考生若要放弃录取,则应在公示期间将退档申请、准考证和身份证传真到学院招办办理相关放弃录取手续。其放弃名额在各类别所有条件都合格的考生中按照总分和考生是否服从专业调剂,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依次替补。
(六)公示期满后的录取名单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联系部门与方式 联系部门:学院学生处招生就业办公室 学院地址:四川省眉山市眉州大道岷东段5号 邮政编码:620020 联系电话:028-(传真) 招生咨询QQ群: 纪检监督:028- 申诉委员会电话:028- 学院网址:http://www./
录取规则 我院分考生类别,按各专业所有测试科目总分进行排名录取。 (一)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分别确定普通类、中职类文化测试、综合素质测试、专业素质测试录取低控制线。录取组在达到控制线以上的考生中,根据学院招生计划、考生专业志愿和考生体检信息等,根据“志愿优先、择优录取”的原则,按考生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我院优先录取专业一志愿考生,未满足招生计划的专业,可录取后续志
1、各专业低录取分数控制线并非专业录取线。按照我院单招章程录取有关规定,我院将在各专业录取低控制线分数以上的考生中,根据招生计划,志愿优先,择优录取;中职类酒店管理专业身高未达标考生将不予录取。
2014年4月21日,学院在招生信息网站上公布录取控制线。
(十)2017年4月4日-10日,在学院在网站上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 (十一)2017年4月12日前,学院将录取考生名单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录取手续并寄发录取通知书。
录取规则:(一)考生的报名资格意见和体检信息均采用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采集的信息。(二)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相加为考生的总成绩。(三)根据招生计划、参考人数和考生分数的具体情况,分类、分专业划定控制线。(四)在所有符合条件并在控制线上的考生中,由招生录取宣传小组按照专业志愿顺序,择优提出拟录取考生名单,报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录取考生名单。(五)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7天,接受
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学生,于2014年8月30日―31日凭录取通知书及有效证件报到。
录取(一)考生的报名资格意见和基础信息均采用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采集的信息。(二)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相加为考生的成绩总分。(三)根据招生计划、参考人数和考生分数的具体情况,分类、分专业划定控制线。(四)在所有符合条件并在控制线上的考生中,由招生录取宣传小组按照专业志愿顺序,择优提出拟录取考生名单,报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录取考生名单。(五)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7天,接受社会
2014年4月22日―28日,学院在招生信息网站上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
免试录取 在中职学校期间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和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在我院高职单招报名截止前向我院提交《四川省2017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经我院和省教育厅核实资格后,在我院官网和教育部高考平台公示,可免试录取到该专业就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