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复试低分数要求根据国务院学位办[2015]40号文件的有关2015年招生录取工作文件的精神,结合2015年报考我校在职攻读硕士学位考生的总体成绩和招生指标,经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划定了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的低分数要求(见附件1)。
二、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及录取工作基本要求1.专业硕士招生参加复试低分数要求根据国务院学位办[2014]43号文件的有关2014年招生录取工作文件的精神,结合2014年报考我校在职攻读硕士学位考生的总体成绩和招生指标,经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研究决定,划定了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参加复试的低分数要求(见附件1)。2.调剂工作基本要求(1)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考生上线人数少于计划招生数,应接受调剂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考生上线人数超过计划招生人数1.2的比例时,不接受调剂。(2)各类别专业学位调剂工作,限在考生报考院校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
一、复试时间:1.上午8:00—11:30,考生资格审查、思政面试、专业面试等;2.下午13:30—15:30,《政治理论》笔试,参考书目: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的《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考试形式:开卷。具体时间地点安排以由各专业学位所在学院复试方案为准,详见附件。
(2)坚持以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综合考察、加权计分后的综合成绩作为录取考核标准的原则。见附件3。
2.调剂工作基本要求(1)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考生上线人数少于计划招生数,应接受调剂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考生上线人数超过计划招生人数1.2的比例时,不接受调剂。(2)各类别专业学位调剂工作,限在考生报考院校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院校之间进行,不允许进行跨省(自治区、直辖市)院校之间的调剂录取。(3)各专业学位类别间、领域间均不能进行调剂。必须核实调剂考生的成绩和报考资格。(4)须认真做好考生的资格审查工作,不得录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由考生本人进行学历在线验证: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①复试时间:2016年1月9日—12日,具体安排如下:上午8:00-11:30考生资格审查、面试;下午13:30-15:30政治理论课(或专业课)笔试(其中政治课的笔试时间为2016年1月10日下午)。个别学院如有特殊情况,经研究生院同意后,复试时间可适当调整。
1.专业硕士招生参加复试低分数要求根据国务院学位办[2014]43号文件的有关2014年招生录取工作文件的精神,结合2014年报考我校在职攻读硕士学位考生的总体成绩和招生指标,经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研究决定,划定了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参加复试的低分数要求(见附件1)。
三、复试地点:详见各专业学位所在学院具体复试方案。特此通知,请考生做好准备。
一、组织领导1.学校成立宁波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处理复试和录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2.各学院成立由主管院长(或副院长)任组长、专业硕士学位教育指导中心主任(或总支书记、副书记)任副组长、中心各专业方向负责人为成员的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的领导下,组织开展本学院专业硕士学位的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并以中心(或研究方向)为单位组成有指导教师(不少于3人)参加的复试小组(总支书记或副书记参加思政面试)。复试小组负责组织本专业方向考生的复试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复试过程的记录等工作。3.研究生院负责组织和协调工作,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小
一、组织领导1.学校成立宁波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处理复试和录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2.各学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总支书记或研究生教育分管院长任副组长,学位点负责人、学院纪检委员或监察员等为组员的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本学院的复试方案、复试小组成员名单及处理复试录取中的问题。各学位点成立以学位点负责人、指导教师(不少于3人)参加的复试小组(总支书记或副书记参加思政面试);每个复试小组另安排秘书一名,负责复试录取过程的记录工作。复试小组负责确定本专业的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和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招生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