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全部测试环节结束后,公示考生各项成绩,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内考生凭身份证号及报名时设置的密码查看本人各环节成绩,并在自主招生网上确认成绩。在成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须在自主招生网上提交申请且须电话申请和纸质申请传真我办。公示期满,无论是否在网上确认成绩,公示成绩均为终有效成绩。

6.准考证打印:经自主招生工作小组审核通过且网上缴费成功的考生可登陆我院自主招生网打印各环节准考证。

(四)考生自备的测试用具须提前30分钟交与现场工作人员确认,经确认同意后方可带入考场;

(2)承诺书:考生需登录我院招生网站下载《诚信考试承诺书》,由考生本人签署承诺,原件一份;

(2)承诺书:考生需登录我院招生网站下载《诚信考试承诺书》,由考生本人签署承诺,原件一份;

3.材料审核:自主招生工作小组审核考生材料后,考生仅通过自主招生报名网站查询审核结果。

(2)报考其他专业的普高考生成绩折算为:Z=W÷3×40%+S×40%+G×20%+T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中职考生成绩折算为:Z=W÷3×40%+S×60%+T通过上述折算公式,以“公平公正、综合评价、注重素质、择优录取”为录取原则,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的专业志愿,按分数优先的录取方式依次录取。

1.经我院自主招生所录取的考生,须按录取通知书上规定时间内报到入学。

(1)报名表:《宁波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自主招生报名表》原件一份;

(1)报名表:《宁波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自主招生报名表》原件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