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声乐(含流行)、器乐方向:自选曲目一首,加试视唱练耳(注:不设笔试,器乐考生必须加试声乐);
2、舞蹈方向:自选成品舞一个,加试基本功、技巧和简单的听音模唱;
六.录取(一)录取原则1、前提条件:政治思想和体检达标,各专业成绩合格且文化成绩达到当地省(市、自治区)规定的相应层次低控制分数线。2、排序规则:按照专业成绩排序,择优录取。3.录取排序时不分文理。(二)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凡有替考等考试舞弊行为,或在报名、考试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其录取资格。
报名办法本专业文、理科兼收。省联考合格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我校在有关省、市设定的考点报名参加考试,已设考点省份的考生原则上不允许异地报考,未设考点省份的考生原则上不接受报名考试,报名时需持本人身份证或户籍卡、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二张、艺术类准考证等,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课考试。
专业介绍:音乐学专业分为声乐(含流行)、器乐、舞蹈表演三个方向。培养适应社会发展需求,理论基础扎实,动手能力强,能在各级文艺团体、教育部门以及企事业单位从事音乐表演、音乐教学、文艺演出组织与管理相关工作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主要课程有:基本乐理、视唱练耳、钢琴基础、声乐基础、形体与舞蹈、合唱与指挥、和声、歌曲写作与分析、曲式与作品分析、中国音乐史及名作欣赏、西方音乐史及名作欣赏、民族民间音乐与欣
五.专业考试本专业考试分初试和复评两个环节进行。初试在全国各指定考点完成,并全程录像。复评环节由专家评委依据现场录像进行评分。(一)初试科目1、声乐(含流行)、器乐方向:自选曲目一首,加试视唱练耳(注:不设笔试,器乐考生必须加试声乐);2、舞蹈方向:自选成品舞一个,加试基本功、技巧和简单的听音模唱;(二)考试结果考试结果学校将及时公布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考生可登陆查询,凡专业考试合格者
(一)考试科目本专业考试分初试和复评两个环节进行。初试在全国各指定考点完成,并全程录像。复评环节由专家评委依据现场录像进行评分,考生无须再到校加试。初试内容:1、自备稿件朗诵:考生朗诵自备的文字材料。2、模拟主持或即兴评述(现场抽题)。(注:考试全过程录像,考生不允许化妆。)
(一)考试科目1、朗诵(由考生自选台词片段、散文、小说片段、念白片段、故事、诗歌或寓言任选其一,限时1分钟之内)2、才艺(由考生自选舞蹈、歌曲、戏曲,任选其一,无伴奏,限时1分钟之内)3、表演(由考生即兴表演一段小品,限时3分钟之内)
(一)考试科目本专业考试分初试和复评两个环节进行。初试在全国各指定考点完成,并全程录像。复评环节由专家评委依据现场录像进行评分,考生无须再到校加试。初试内容:1、目测:形象、形体、身高、五官等(要求考生在目测时不能化浓妆,并须穿紧身衣,由专人检查其外露皮肤是否有明显疤痕)2、语言表达:自备稿件朗诵(要求脱稿)3、特长展示:声乐、器乐、舞蹈或小品等任选。
招生计划2014年招收全日制本科音乐学专业40人。
(一)考试科目1、声乐(含流行)方向:自选曲目一首,加试视唱练耳(注:不设笔试);2、器乐(含钢琴、小提琴、长笛、架子鼓、吉他、手风琴、巴扬、古琴、古筝、扬琴、二胡、电贝斯、萨克斯)方向:自选曲目一首,加试视唱练耳、声乐(注:不设笔试)。
(一)初试科目1、声乐(含流行)、器乐方向:自选曲目一首,加试视唱练耳(注:不设笔试,器乐考生必须加试声乐);2、舞蹈方向:自选成品舞一个,加试基本功、技巧和简单的听音模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