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成立专家组对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核(材料不全者不予审核),于2014年1月8日17:00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公布审核结果。
获得考试资格的考生请于1月9日-10日16:00前通过网上报名系统交费,10日-11日打印准考证,逾期未交费者取消考试资格。
联系方式咨询电话:400-(招办)025-(文学院)传真电话:025-纪检监察部门电话:025-招生主页:http://bkzs..cnE-mail:bkzs@.cn通信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汉口路22号南京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210093
资格认定及录取学校根据初试和复试综合成绩择优确定专业考试合格考生,并发放《南京大学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取得南京大学专业考试合格资格的考生须按照生源所在省份招生办的规定参加高考报名、文化考试、填报志愿。考生所在省份如组织此专业艺术类统一考试,则考生必须参加且需取得合格成绩方能参与我校艺术类招生录取。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必须达到考生所在省份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本一低控制分数线之
25人(面向全国,文理兼收。学制四年,学费6800元/学年)
招生计划25人(面向全国,文理兼收。学制四年,学费6800元/学年)
本简章由南京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南京大学二○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审核学校成立专家组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核(材料不全者不予审核),于2015年3月3日通过南京大学网上报名系统公布审核结果。获得考试资格的考生请于3月4-5日通过网上报名系统缴费,6-7日打印准考证。
审核及缴费报名截止后,学校成立专家组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核(材料不全者不予审核),于2016年1月25日通过南京大学网上报名系统公布审核结果。获得考试资格的考生请于2月5日前通过网上报名系统缴费,2月22-25日打印准考证。
审核及缴费学校成立专家组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核(材料不全者审核不予通过),并于2月25日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和南大本科招生网公布审核结果。审核通过考生收到支付码后,于2月25至3月2日12:00前登录南京大学网上支付平台交纳初试费。3月1至3日网上打印准考证。
审核及缴费学校成立专家组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核(材料不全者审核不予通过),并于1月25日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和南大本科招生网公布审核结果。审核通过考生收到支付码后,于1月25至28日12:00前登录南京大学网上支付平台交纳初试费。1月29至31日网上打印准考证。
审核学校成立专家组对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核(材料不全者不予审核),于2014年1月8日17:00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公布审核结果。获得考试资格的考生请于1月9日-10日16:00前通过网上报名系统交费,10日-11日打印准考证,逾期未交费者取消考试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