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参加专业课考试分数线:(1)学校复试分数线按GCT总成绩≥180分且单科成绩≥20分划定。(2)各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在不低于学校复试分数线的基础上划定学院复试分数线。
七.时间安排1.我校专业课考试时间定于1月17日上午9:00—11:00。2.面试由各学院组织。请各学院务必提前通知考生面试,并于2015年3月3日前提交面试成绩。请各学院务必按照时间节点完成相关工作。
1.复试科目:复试由专业课笔试和综合面试两部分组成。(1)专业课笔试:笔试科目为我校《2014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公布的笔试科目,笔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地点由学校统一安排。(2)综合面试满分为100分,对每位考生的考核时间不少于10分钟,由学院统一安排。
八、督察和复议1.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各学院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对本学院复试工作过程监督,严肃处理违规事件。2.实行自查制度、监督制度。3.实行复议制度。各学院要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受理投诉和申诉应规定时限。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复议。本办法由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联系电话:84896170,办公地点:综合楼521室。学校纪委监督电话:84891546。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院2015.1.9
五.复试1.复试科目:复试由专业课笔试和综合面试两部分组成。(1)专业课笔试:笔试科目为我校《2014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公布的笔试科目,笔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地点由学校统一安排。(2)综合面试满分为100分,对每位考生的考核时间不少于10分钟,由学院统一安排。2.面试办法:面试由学院安排。具体办法由各学院制定,每个面试小组由3-5人组成,设组长1人、其中硕士生导师不少于2人。各面试小组要统一成绩评定标准,并填写《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复试情况表》、《二阶段考试的考生情况登记表》。由所有面试小组
四、复试工作1.参加专业课考试分数线:(1)学校复试分数线按GCT总成绩≥180分且单科成绩≥20分划定。(2)各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在不低于学校复试分数线的基础上划定学院复试分数线。2.调剂:本次招生工作不接收调剂考生。3.资格审查:各学院务必认真做好考生的资格审查工作。考生在面试时须提交资格审查表(考生须在报名网站http://www.上自行下载填写资格审查表,本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审查合格方可面试。面试时须核验学位证、毕业证、身份证。学历、学位异常考生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
三、录取指标根据《关于2014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4〕18号)和《关于做好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录取工作的通知》([2014]43号)文件精神,2014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对各校的工程硕士招生进行限额。各学院招生指标分配原则:以我校考生GCT总成绩排名至计划数,各学院所占人数划分拟录取计划数。
1.我校专业课考试时间定于1月17日上午9:00—11:00。
(1)学校复试分数线按GCT总成绩≥180分且单科成绩≥20分划定。
一、专业课考试、面试及录取原则1.公平、公开、公正;2.择优录取、确保质量、宁缺毋滥;3.突出对专业知识、工程实践能力、创新意识等方面的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