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专转本”计划、考生志愿和成绩等情况,按考生报考类别分别划定各批次文科类、理工科类、英语类、日语类、艺术类、体育类等低录取控制分数线。退役士兵考生单独划线录取。
全省统一考试结束后, 由省教育厅统一划出录取资格线,我校 在学校招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根据公布的计划和考生志 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择优录取,省教育考试院负责组织录取和监 督。对不符合我校对专科所学专业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录取。
体检要求: 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 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执行。学生入学后需进行体格检查,体检异 常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选拔方法(1)普通高校符合报名条件的在籍专科三年级学生需先在网上预报名,网上支付报名考试费,经所在学校审核同意后,报名方可生效。(2)退役士兵须回原毕业学校报名,审核批准后,方可参加“专转本”考试,单列计划,单独划线录取。
1.选拔对象(1)选拔对象为列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经省招生部门按规定程序正式录取的、本省各类普通高校的专科三年级在籍学生。(2)经所在学校推荐的符合“专转本”自主招生报名条件的应届毕业生。(3)我省具有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学历的退役士兵。
选拔对象和报名条件1.选拔对象(1)选拔对象为列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经省招生部门按规定程序正式录取的、本省各类普通高校的专科三年级在籍学生。(2)经所在学校推荐的符合“专转本”自主招生报名条件的应届毕业生。(3)我省具有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学历的退役士兵。2.报名条件:(1)普通高校高职(专科)三年级在籍学生“专转本”报名条件为:①思想品德较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②在校学习期间未
4.录取时间录取工作安排在5月中下旬,分两个阶段进行,分别是:(1)平行志愿录取:由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平行志愿投档原则投档,有关院校确定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专业,并退回未录取考生电子档案。(2)征求志愿录取:在平行志愿录取结束后,省教育考试院将向社会公布未完成“选拔计划”的接收院校(含专业)情况、征求志愿报名资格线。各推荐学校负责通知达到录取资格线而未被录取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网上填报征求志愿
1.联系地址:南京市江宁区弘景大道3601号(南京晓庄学院招生办);邮编211171南京市北圩路41号(南京晓庄学院招生办公室);邮编210017
3.投档原则及办法平行院校志愿的投档原则是“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具体办法是:分批次按考生报考类别,并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检索考生所填A、B、C志愿,只要被检索的3所院校(专业)中一经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即向该院校投档。征求志愿分批次按报考类别和考生志愿,并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投档。
3.投档原则及办法平行院校志愿的投档原则是“分数优先、遵循志愿”。投档办法是:按考生报考类别,并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检索考生所填A、、C、D、E志愿或A、、C志愿,只要被检索的5所(或3所)院校及其专业中一经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及其专业,即直接向该院校的该专业投档。
(2)退役士兵须回原毕业学校报名,审核批准后,方可参加“专转本”考试,单列计划,单独划线录取。
2.划线原则根据“专转本”计划、考生志愿和成绩等情况,按考生报考类别分别划定文科类、理工科类、英语类、日语类、艺术类、体育类等低录取控制分数线。退役士兵考生单独划线录取。
2.划线原则根据“专转本”计划、考生志愿和成绩等情况,按考生报考类别分别划定各批次文科类、理工科类、英语类、日语类、艺术类、体育类等低录取控制分数线。退役士兵考生单独划线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