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工作在省教育厅领导下,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远程网上录取。录取工作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以考试成绩为主,德、智、体、美全面衡考核,择优录取。
1.录取体制
“专转本”录取工作实行“省教育考试院管理监督,接收院校具体负责”的录取体制。对符合报考条件、参加统一选拔考试并达到省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接收院校按本科招生计划数的1:1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平行志愿投档原则,分批次、分报考类别,从高分到低分,按考生志愿投档,由接收院校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并负责对未录取考生的解释及其他遗留问题的处理。省教育考试院监督接收院校执行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情况,纠正违反招生政策及规定的行为。
2.划线原则
根据“专转本”计划、考生志愿和成绩等情况,按考生报考类别分别划定各批次文科类、理工科类、英语类、日语类、艺术类、体育类等低录取控制分数线。退役士兵考生单独划线录取。
3.投档原则及办法
平行院校志愿的投档原则是“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具体办法是:分批次按考生报考类别,并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检索考生所填A、B、C志愿,只要被检索的3所院校(专业)中一经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即向该院校投档。
征求志愿分批次按报考类别和考生志愿,并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投档。
4.录取时间
录取工作安排在5月中下旬,分两个阶段进行,分别是:
(1)平行志愿录取:由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平行志愿投档原则投档,有关院校确定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专业,并退回未录取考生电子档案。
(2)征求志愿录取:在平行志愿录取结束后,省教育考试院将向社会公布未完成“选拔计划”的接收院校(含专业)情况、征求志愿报名资格线。各推荐学校负责通知达到录取资格线而未被录取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网上填报征求志愿,由省教育考试院按照征求志愿投档原则投档。有关院校确定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专业。
5.录取要求
院校录取新生要按规定程序,按时完成提档、阅档、退档、审核等各环节工作,保证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对无故超过时间未按要求完成相关环节工作,省教育考试院可根据所发出的考生电子档案,按有关院校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设置考生电子档案为预录取状态,同时,书面通知有关院校。
院校拟录取考生名单由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后形成录取新生名并加盖省教育考试院录取专用章,以此作为考生被正式录取的依据。院校根据经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到省教育厅学生处办理相关学籍变动手续后,填写录取通知书,加盖本校校章后直接寄送推荐学校,由推荐学校将录取通知书送达被录取考生。录取考生可通过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等形式查询本人录取情况。
全省统一考试结束后, 由省教育厅统一划出录取资格线,我校 在学校招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根据公布的计划和考生志 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择优录取,省教育考试院负责组织录取和监 督。对不符合我校对专科所学专业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录取。
体检要求: 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 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执行。学生入学后需进行体格检查,体检异 常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其他1.联系地址:南京市江宁区弘景大道3601号(南京晓庄学院招生办);邮编211171南京市北圩路41号(南京晓庄学院招生办公室);邮编2100172.联系电话:(025)、(兼传真)3.监督电话:(025)4.学校网址:http://www..cnhttp://www..cn/南京晓庄学院2015年1月4日欢迎报考南京晓庄学院!我校2015
3.投档原则及办法平行院校志愿的投档原则是“分数优先、遵循志愿”。投档办法是:按考生报考类别,并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检索考生所填A、、C、D、E志愿或A、、C志愿,只要被检索的5所(或3所)院校及其专业中一经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及其专业,即直接向该院校的该专业投档。
选拔方法(1)普通高校符合报名条件的在籍专科三年级学生需先在网上预报名,网上支付报名考试费,经所在学校审核同意后,报名方可生效。(2)退役士兵须回原毕业学校报名,审核批准后,方可参加“专转本”考试,单列计划,单独划线录取。
1.选拔对象(1)选拔对象为列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经省招生部门按规定程序正式录取的、本省各类普通高校的专科三年级在籍学生。(2)经所在学校推荐的符合“专转本”自主招生报名条件的应届毕业生。(3)我省具有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学历的退役士兵。
选拔对象和报名条件1.选拔对象(1)选拔对象为列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经省招生部门按规定程序正式录取的、本省各类普通高校的专科三年级在籍学生。(2)经所在学校推荐的符合“专转本”自主招生报名条件的应届毕业生。(3)我省具有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学历的退役士兵。2.报名条件:(1)普通高校高职(专科)三年级在籍学生“专转本”报名条件为:①思想品德较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②在校学习期间未
1.联系地址:南京市江宁区弘景大道3601号(南京晓庄学院招生办);邮编211171南京市北圩路41号(南京晓庄学院招生办公室);邮编210017
5.录取要求院校录取新生要按规定程序,按时完成提档、阅档、退档、审核等各环节工作,保证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对无故超过时间未按要求完成相关环节工作,省教育考试院可根据所发出的考生电子档案,按有关院校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设置考生电子档案为预录取状态,同时,书面通知有关院校。院校拟录取考生名单由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后形成录取新生名并加盖省教育考试院录取专用章,以此作为考生被正式录取的依据。院校
1.录取体制“专转本”录取工作实行“院校具体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对参加统一选拔考试并达到省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平行志愿投档原则,按院校招生计划数1:1的比例分报考类别,从高分到低分,按考生所填院校及专业志愿投档;接收院校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并负责对未录取考生的解释及其他遗留问题的处理。省教育考试院监督接收院校执行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情况,纠正违反招生政策及规定的
录取录取工作在省教育厅领导下,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远程网上录取。录取工作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以考试成绩为主,德、智、体、美全面衡考核,择优录取。1.录取体制“专转本”录取工作实行“省教育考试院管理监督,接收院校具体负责”的录取体制。对符合报考条件、参加统一选拔考试并达到省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接收院校按本科招生计划数的1:1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平
4.录取时间录取工作安排在5月中下旬,分两个阶段进行,分别是:(1)平行志愿录取:由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平行志愿投档原则投档,有关院校确定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专业,并退回未录取考生电子档案。(2)征求志愿录取:在平行志愿录取结束后,省教育考试院将向社会公布未完成“选拔计划”的接收院校(含专业)情况、征求志愿报名资格线。各推荐学校负责通知达到录取资格线而未被录取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网上填报征求志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