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八、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报考问题使招生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十一、本简章由青岛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本简章如与教育部新文件精神不符,以教育部文件为准,我办将在研究生处网页发布新更正,请广大考生关注。单位代码:10426地址:四方校区:青岛市郑州路53号邮编:266042;崂山校区:青岛市松岭路99号邮编:266061电话:0532-84022989(四方);0532-88957382(崂山)联系人:陈老师李老师

(5)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注:生和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注:生和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③机械工业出版社出版的《2014年MBA联考综合能力辅导教材》。

②机械工业出版社出版的《2014年MBA联考英语辅导教材》;

5、初试监考人员由各学院派出,名额依据各学院学生报名情况确定。

4.报考国家计划内博士生考生的年龄应不超过45周岁;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博士生考生的年龄不限。

4.报考国家计划内博士生考生的年龄应不超过45周岁;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博士生考生的年龄不限。

2.自筹经费:学费由学生个人承担,考生与学校签订自筹培养协议,毕业后自主择业,校方可提供就业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