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课相对成绩及语文、外语单科成绩达到我院规定的低分数线(文理科统一划线),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专业课成绩并列,优先录取文化课相对成绩高的考生)。
注:文化课相对成绩为文化课成绩除以所在省本科(文/理科)一批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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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清华大学美术学院
2020 年11 月
1、设计学类:
北京市:专业总成绩不低于507.5分,共计104人
其他省:专业总成绩不低于527.5分,共计548人
2、美术学类:
北京市:专业总成绩不低于500分,共计29人
其他省:专业总成绩不低于537.5分,共计175人
3、艺术史论:
河南省及重庆市:总分不低于236分;其他省:总分不低于232分,合计认定56人。
按考生高考报名所在省高校招生管理部门规定办理。
1. 我校将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均符合标准,且符合上述“志愿填报要求”情况的考生,根据考生高考成绩及专业考试成绩,按下列办法分专业择优录取。
(1) 设计学类
高考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下同)达到所在省份本科(文/理)一批线,且语文、外语单科成绩达到我校美术学院规定的最低分数线的考生,按照综合成绩(文理科统一划线)从高到低顺序录取(综合成绩相同且计划余额不足时,则依次按照专业课总分、素描、色彩、速写分数择优录取)。
综合成绩= 专业课成绩×100+高考成绩×100
(2) 美术学类
专业入围线
所在省本科(文/理)一批线
语文、外语单科成绩达到我校美术学院规定的最低分数线,文化课相对成绩达到80(文理科统一划线),再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且计划余额不足时,则依次按照文化课相对成绩择优录取)。
文化课相对成绩=高考成绩
所在省本科(文/理)一批线×100
(3) 艺术史论专业
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份本科文史类一批线的考生,按照文化课相对成绩排序,从高到低顺序录取(文化课相对成绩相同且计划余额不足时,则依次按照高考语文、数学、外语科目的分值从高至低顺序录取)。
注:
文化课相对成绩=高考成绩
所在省本科文史类一批线×100
①艺术类与普通文理类高考满分分值不同的省份,省本科(文/理)一批线按照相应比例折算(四舍五入取整数)。
②合并一二本科批次的省份一批线参照各省相应的普通类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执行,各省另有规定的另行公布。
③专业课折算成绩(专业课成绩÷专业入围线×100)、文化课相对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2. 关于设计学类与美术学类单科成绩规定
报考设计学类的考生,语文和外语成绩均要求不低于90 分(150 分制);报考美术学类的考生,语文成绩要求不低于80 分(150 分制)、外语成绩要求不低于70 分(150 分制)。单科成绩不过线且单科分差不超过5 分的考生也可以报考,但须从高考成绩中减去一定分数后再参
与排序,单科成绩每相差1分,高考成绩(750分制)减去5分,以此类推,高考成绩最多减50分。最终综合成绩及高考成绩仍在录取线之上的予以录取。
注:单科满分值不为150 分制或高考满分值不为750 分制的省份,相应的单科线及高考成绩所减分数按相应比例折算。
3. 各省录取比例
(1) 设计学类与美术学类:北京市录取人数占各专业全国招生计划的15%,即设计学类录取26人、美术学类录取8人(如合格生源不足,则将剩余专业计划调入其他省份);其他省份录取人数占各专业全国招生计划的85%,即设计学类录取144 人、美术学类录取47 人,其中每个省录取人数设计学类不超过26人、美术学类不超过8人,超过上限的省份单独划定录取线。
(2) 艺术史论:全国统一录取,其中每个省录取人数不超过2人,超过上限的省份单独划定录取线。
4. 专业录取原则
对于设计学类与美术学类达到录取标准的考生,我校美术学院还将根据考生选报的专业志愿,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到各专业(专业课成绩相同条件下,优先录取文化课相对成绩高的考生)。录取时,优先满足第一志愿,如不能被第一志愿录取,则依次在第三志愿中进行排序录取。三个志愿均不能被录取且服从调配的,将在本招生专业内进行调配;如不服从调配,将不予录取。
注:专业志愿以考生报名参加我校美术学院专业考试时提交的《报名信息登记表》中填写的信息为准。
1、设计学类外埠:三门专业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537.5分北京:三门专业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487.5分注:(1)素描、速写、色彩三科满分值均为250分,专业成绩总满分值750分。(2)符合上述条件的外埠考生共计606名,全国排名后名次是441名;北京市考生共计104名,全国排名后名次是689名。
2、美术学类:北京:三门专业总成绩不低于500分,共计30人;其他省:三门专业总成绩不低于537.5分,共计189人。
2、美术学类:北京:三门专业总成绩不低于507.5分,共计22人。其他省:三门专业总成绩不低于537.5分,共计198人。
2、美术学类外埠:三门专业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550分北京:三门专业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525分注:(1)素描、速写、色彩三科满分值均为250分,专业成绩总满分值750分。(2)符合上述条件的外埠考生共计246名,全国排名后名次是179名;北京市考生共计32名,全国排名后名次是270名。
1、设计学类:北京:三门专业总成绩不低于475分,共计89人。其他省:三门专业总成绩不低于520分,共计575人。
5.对于报考设计学类及美术学类的考生,专业单科成绩前3名,给予5分加分(可累计),并计入专业课总成绩。
(2)美术学类文化课相对成绩及语文、外语单科成绩达到我院规定的低分数线(文理科统一划线),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专业课成绩并列,优先录取文化课相对成绩高的考生)。注:文化课相对成绩为文化课成绩除以所在省本科(文/理科)一批线。
(1)设计学类专业课成绩排名全国前35名的考生,文化课相对成绩及语文、外语单科成绩达到我院规定的低分数线(文理科统一划线),即予录取;其他考生,单科成绩达到上述要求后,再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综合成绩并列,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的考生)。注:1.艺术类与普通文理类文化课满分值不同的省份,省本科(文/理科)一批线按照相应比例折算。
2、美术学类外埠:三门专业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537.5分北京:三门专业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512.5分注:(1)素描、速写、色彩三科满分值均为250分,专业成绩总满分值750分。(2)符合上述条件的外埠考生共计231名,全国排名后名次是174名;北京市考生共计30名,全国排名后名次是253名。
1、设计学类外埠:三门专业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537.5分北京:三门专业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487.5分注:(1)素描、速写、色彩三科满分值均为250分,专业成绩总满分值750分。(2)符合上述条件的外埠考生共计565名,全国排名后名次是353名;北京市考生共计103名,全国排名后名次是656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