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生意外保险:建议所有学生都购买此保险。费用为90元,保险期三年:2014年9月至2017年9月。入学报到第二天内,以班为单位进行收费登记。第三天内,以班级为单位到西1-102交班级名单及保险费。(咨询电话:0763—3936189)。
2、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为防止在校期间生病,实行就近就医的原则,建议有购买此保险的学生到学院后参加清远市的城乡医疗保险的购买,请家长认真阅读城乡医疗保险的相关资料,准备好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届时学院按清远市的文件要求通知购买。学院的医院门诊是清远市城乡医疗保险的指定门诊之一(可享受门诊治疗费用即时报销50%,住院费用多可报销90%的优惠政策)。
转段选拔考核的学生须在中职学段毕业后取得中等职业教育毕业学历证书。
报到时须携带以下物品1、考生档案(凭录取通知书到学校或县、市招生办领取),报到时交班主任;2、身份证、新生录取通知书;3、选择办理户口迁移的新生要带上《户口迁移证》;4、党员带党组织关系档案,团员带团员证及组织关系档案,报到时交各院(系)辅导员;5、通过银行汇款缴费的同学请携带交费凭证;6、准备彩色小一寸照片各7张,并在照片背面用铅笔注明姓名及专业,报到时交各院(系)老师;7、个人日
新生体检:接上级有关部门要求,新生入学后要严格按照体检标准进行身体复查。经学院联系,相关医院将直接到学院进行体检,费用以具体体检通知为准,以班级为单位缴费。若自行体检,必须提供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近一个月内的体检证明。报到当天不办理此业务。
(7)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生在校期间在市级技能竞赛中获奖者,同等条件下可由学校优先录取。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相同获奖项目不累计加分按其所获得的高奖项加分,每位考生加分项多不超过10分。烈士子女附加分20分。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相同获奖项目不累计加分按其所获得的高奖项加分,每位考生加分项多不超过10分。烈士子女附加分20分。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相同获奖项目不累计加分按其所获得
户口关系:清远籍新生不用办理户口迁移;按照广公(户)字[2003]186号文件精神,新生入学时可以自愿选择是否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建议不用办理户口迁移手续)。要求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新生,凭录取通知书要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不需要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新生,请持录取通知书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登记手续。报到时将办理好的手续凭证交各院(系)辅导员。学院所辖派出所:清远市清城区公安分局
报到地点: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东城街蟠龙园清远职业技术学院罗马广场。新生报到当天8:00—18:30,学院在清远市汽车总站(新站)、中冠汽车站、清远北站、清远火车站及武广高铁清远站设有新生接待站,有专车接送到学院。
报到时间:2014年9月14日8:00—18:30(仅此一天)。届时请持《清远职业技术学院录取通知书》来学院报到。因故不能准时到校者,必须提前来电来函到所属院(系)请假(联系方式请详见第十二点),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7)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生在校期间在市级技能竞赛中获奖者,同等条件下可由学校优先录取。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相同获奖项目不累计加分按其所获得的高奖项加分,每位考生加分项多不超过10分。烈士子女附加分20分。预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上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高职院校根据审核通过的考生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报考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并被我院录取的考生,可同时参加高考,参加本科院校录取
④学生父母的贷款承诺材料——家长承诺书(一式两份,样表见附件3);
学生保险:根据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中的“提倡学生自愿参加意外伤害保险”的有关规定,为学生能顺利完成学业,以防在校三年期间万一发生意外伤害或生病治疗,有损学生个人和家庭的利益。同时,根据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清远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清远市城镇职工补充医疗保险实施办法》和清远市社保保险基金管理局清城区直属分局《关于做好在校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让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