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到时须携带以下物品1、考生档案(凭录取通知书到学校或县、市招生办领取),报到时交班主任;2、身份证、新生录取通知书;3、选择办理户口迁移的新生要带上《户口迁移证》;4、党员带党组织关系档案,团员带团员证及组织关系档案,报到时交各院(系)辅导员;5、通过银行汇款缴费的同学请携带交费凭证;6、准备彩色小一寸照片各7张,并在照片背面用铅笔注明姓名及专业,报到时交各院(系)老师;7、个人日
学生保险:根据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中的“提倡学生自愿参加意外伤害保险”的有关规定,为学生能顺利完成学业,以防在校三年期间万一发生意外伤害或生病治疗,有损学生个人和家庭的利益。同时,根据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清远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清远市城镇职工补充医疗保险实施办法》和清远市社保保险基金管理局清城区直属分局《关于做好在校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让在
户口关系:清远籍新生不用办理户口迁移;按照广公(户)字[2003]186号文件精神,新生入学时可以自愿选择是否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建议不用办理户口迁移手续)。要求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新生,凭录取通知书要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不需要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新生,请持录取通知书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登记手续。报到时将办理好的手续凭证交各院(系)辅导员。学院所辖派出所:清远市清城区公安分局
报到地点: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东城街蟠龙园清远职业技术学院罗马广场。新生报到当天8:00—18:30,学院在清远市汽车总站(新站)、中冠汽车站、清远北站、清远火车站及武广高铁清远站设有新生接待站,有专车接送到学院。
④学生父母的贷款承诺材料——家长承诺书(一式两份,样表见附件3);
报到时间:2014年9月14日8:00—18:30(仅此一天)。届时请持《清远职业技术学院录取通知书》来学院报到。因故不能准时到校者,必须提前来电来函到所属院(系)请假(联系方式请详见第十二点),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七条体检标准我院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新生入学体检标准严格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关于提交体检结果1、考生可在我院招生网站上下载《2015年清远职业技术学院三二分段转段招生录取体格检查表》,并用A4纸正反面打印。2、持上述检查表自行前往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进行体检。体检有效时间为2014年12月11日-2015年1月5日。3、请于2015年1月7日前将体格检查表寄送到我办。
补报名考生的体检安排补报名考生的体检工作参照《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粤招[2017]23号)执行。补报名考生的体检工作安排在3月12日前进行,具体时间由各地市招生办确定,体检结果由地市招生办公室于3月15日前报省招生办公室。
新生体检:接上级有关部门要求,新生入学后要严格按照体检标准进行身体复查。经学院联系,相关医院将直接到学院进行体检,费用以具体体检通知为准,以班级为单位缴费。若自行体检,必须提供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近一个月内的体检证明。报到当天不办理此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