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校本、专科毕业生在校修读期间,修完教学计划所列课程并经考试(考核)成绩合格,毕业时颁发《四川文理学院毕业证书》。
(二)我校本科毕业生根据《四川文理学院普通高等教育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条例(试行)》及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的授位条件,如达到授位标准,毕业时由四川文理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授予学士学位。
2019年川北医学院川北医学普通本专科招生章程颁发学历及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
2020年川北医学院川北医学普通本专科招生章程颁发学历及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
第八章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学校名称:山东中医药大学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本科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例者可授予学士学位;普通专科颁发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中医学、针灸推拿学、中西医临床医学专业的普通本科毕业生均具有报考执业医师资格。各专业报考执业医师类别按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学历证书、学位证书颁发:符合条件的本、专科毕业生由我校颁发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的高等学校学历证书,本科生颁发国务院学位办电子注册的学位证书。
第三十条学历证书、学位证书颁发:学生在学校规定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德、智、体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由学校发给毕业证书。
第十二条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山东中医药大学。 颁发学历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学历证书。
第二十六条 按照国家规定,学生毕业,成绩合格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1、电话:0532-、2、Email:zsb@.cn3、招生信息网:http://zsw.4、校园网:http://www..cn5、通讯地址:青岛市城阳区长城路700号,邮编:266109
第三十条学历证书、学位证书颁发:符合条件的本、专科毕业生由我校颁发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的高等学校学历证书,本科生颁发国务院学位办电子注册的学位证书。
第三十条学历证书、学位证书颁发:学生在学校规定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德、智、体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由学校发给毕业证书。
颁发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学校名称(一)我校本、专科毕业生在校修读期间,修完教学计划所列课程并经考试(考核)成绩合格,毕业时颁发《四川文理学院毕业证书》。(二)我校本科毕业生根据《四川文理学院普通高等教育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条例(试行)》及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的授位条件,如达到授位标准,毕业时由四川文理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授予学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