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获得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等荣誉称号的考生。

④中学阶段参加过地市级(含)以上大型演出活动(附演出照片、节目单、学校证明)。以上材料须真实可信。请用A4纸装订成册以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邮寄到学校(确保资料在一周内抵达学校)邮寄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沙正街174号重庆大学校团委贾沂伟收(请注明艺术特长生报名材料)邮编:400044。材料寄递截止时间:2012年12月31日(以抵达地邮戳为准,过期无效,申请材料不退还。)

(2)获得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等荣誉称号的考生。

5.对在各艺术类比赛(省市级别:一等奖,全国级别:二等奖以上)中获奖的考生优先考虑。

2.高中阶段担任过班级(班长或团支部书记)、年级、学校学生会、团委主要学生干部职务一年及以上。

1、舞蹈类:男身高172CM以上,女身高165CM以上,参加过大型演出及比赛获奖者优先。计划签约0-34人。

第十四条获校级(含)以上表彰及文体、科技等方面的特长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④中学阶段参加过地市级(含)以上大型演出活动(附演出照片、节目单、学校证明)。以上材料须真实可信。请用A4纸装订成册以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EMS)邮寄到学校(确保资料在一周内抵达学校)邮寄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沙正街174号重庆大学校团委蒋俊逸收(请注明艺术特长生报名材料)邮编:400044。材料寄递截止时间:2013年12月9日(以抵达地邮戳为准,过期无效,申请材料不退还。)

2.艺术特长要求:在下列项目中获得校级及以上比赛荣誉或以下特长的考生。(1)声乐、舞蹈类:具有良好的训练基础,形象好,具有专业水准,能担当领舞、领唱之职。(2)器乐类:能熟练演奏招生项目中某一种西洋乐器或中国民族乐器。乐器演奏要求达到优秀水平,并且有较熟练的视奏能力。(3)语言类:普通话标准、模仿能力强、形象好。

3.在校级及以上演出中,担任主要角色。舞蹈类男生身高须在170cm以上,女生须在160cm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