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都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组织保送生入学考试并统一阅卷。录取时根据考生笔试成绩、口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并参考考生平时成绩,择优录取。其中德语、法语和西班牙语专业,要求英语成绩不低于110分,口试成绩不低于11分,综合素质测评中语言跟读达到合格方可拟录取。
2.经首都师范大学招生领导小组认定后,拟录取名单在我校本科招生网上公示一周。
3.拟录取名单,我校负责报送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办公室和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备案。教育部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http://gaokao.***.cn)对考生名单进行集中公示。未经教育部公示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
4.各专业招生人数及保送生招生总数可视生源质量情况对招生计划进行调整,招生总数不超过25名,宁缺毋滥。

考试安排1.考试时间:另行通知2.考试科目:英语笔试、语文笔试、英语口试、综合素质面试。

招生对象(限英语考生)2014年我们将继续招收教育部公布的16所外语学校的保送生。天津、厦门、石家庄、长春、济南、南京、杭州、武汉、南昌、重庆、郑州、太原、成都和深圳外国语学校,上海外国语大学附中(浦东、浦西校区)、广东外语外贸大学附中的思想品德和学习成绩均特别优秀且高中阶段均在本校就读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各校推荐的比例不超过应届高中毕业生总数的20%。

招生方式1.面向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推荐保送生资格的16所外国语学校招生,具有保送资格且经学校推荐的考生,须在我校进行笔试(语文、英语)、口试(英语),综合素质面试。2.继续与北京外国语大学合作,招收一志愿报考北外,二志愿报考我校的具有保送资格学生,我校承认北京外国语大学的笔试成绩,但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口试(英语)和综合素质面试。3.二志愿考生录取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招生计划的30%。

招生计划1.英语(师范类):5名;英语:5名;2.法语、德语、日语、俄语、西班牙语专业:各3名

录取办法1.首都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组织保送生入学考试并统一阅卷。录取时根据考生笔试成绩、口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并参考考生平时成绩,择优录取。其中德语、法语和西班牙语专业,要求英语成绩不低于110分,口试成绩不低于10分,综合素质测评中语言跟读达到合格方可拟录取。2.经首都师范大学招生领导小组认定后,拟录取名单在我校本科招生网上进行公示。3.拟录取名单,我校负责报送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办公室和

录取办法1.首都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组织保送生入学考试并统一阅卷。录取时根据考生笔试成绩、口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并参考考生平时成绩,择优录取。其中德语、法语和西班牙语专业,要求英语成绩不低于110分,口试成绩不低于11分,综合素质测评中语言跟读达到合格方可拟录取。2.经首都师范大学招生领导小组认定后,拟录取名单在我校本科招生网上公示一周。3.拟录取名单,我校负责报送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办公室和

录取办法1.首都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组织保送生入学考试并统一阅卷。录取时根据考生笔试成绩、口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并参考考生平时成绩,择优录取。其中德语、法语和西班牙语专业,要求英语成绩不低于110分,口试成绩不低于11分,综合素质测评中语言跟读达到合格方可拟录取。2.经首都师范大学招生领导小组认定后,拟录取名单在我校本科招生网上公示一周。3.拟录取名单,我校负责报送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办公室和

录取办法1.首都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组织保送生入学考试并统一阅卷。录取时根据考生笔试成绩、口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并参考考生平时成绩,择优录取。其中德语、法语和西班牙语专业,要求英语成绩不低于110分,口试成绩不低于10分,综合素质测评中语言跟读达到合格方可拟录取。2.经首都师范大学招生领导小组认定后,拟录取名单在我校本科招生网上公示一周。3.拟录取名单,我校负责报送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办公室和

录取办法1.首都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组织保送生入学考试并统一阅卷。录取时根据考生笔试成绩、口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并参考考生平时成绩,择优录取。其中德语、法语和西班牙语专业,要求英语成绩不低于110分,口试成绩不低于11分,综合素质测评中语言跟读达到合格方可拟录取。2.经首都师范大学招生领导小组认定后,拟录取名单在我校本科招生网上公示一周。3.拟录取名单,我校负责报送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办公室和

录取办法1.首都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组织保送生入学考试并统一阅卷。录取时根据考生笔试成绩、口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并参考考生平时成绩,择优录取。其中德语、法语和西班牙语专业,要求英语成绩不低于110分,口试成绩不低于11分,综合素质测评中语言跟读达到合格方可拟录取。2.经首都师范大学招生领导小组认定后,拟录取名单在我校本科招生网上公示一周。3.拟录取名单,我校负责报送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办公室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