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学校正式公布的2014年招生章程为准。
录取原则1、考生须获得艺术类专业报考合格证2、考生须参加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文化考试,达到规定的艺术类专业本科录取低控制线。3、若考生同时取得多个艺术专业合格证可以兼报相应专业,则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4、具体录取方法:音乐类统考专业:按市统考的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加权后各占70%和30%的办法折算总分,综合德、智、体全面考核,以折算总分(不分文理)为主要录取依据,
2021年陕西理工大学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录取办法与原则
录取原则1.凡报考我院的考生,均须取得我院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2.考生文化成绩不低于中国联合招生办公室划定的艺术类本科报考资格线。3.我校将根据考生志愿,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文理考生共同排序),择优录取(我校只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
录取原则依据教育部颁布的本年度招生工作规定,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提供的报考我校的考生名单,在德、智、体全面考核合格的基础上择优录取。1.我校只录取通过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体检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本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艺术类本科控制分数线的考生。院校志愿录取以志愿优先为原则,即按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顺序,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只有当各省(直辖市
录取原则1.文、理兼收,录取时文理考生按合成总分统一排序录取,各专业志愿之间无级差分,若当地省级招办另有规定,以当地招办规定为准。2.专业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均应达到2013年当地报考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资格线以上。3.在投档范围内,录取时以合成总分为录取依据;根据德智体全面考核,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合成总分=(专业统考满分÷高考文化满分)×高考文化投档成绩+专业统考成绩其中:专业统考满分
5、院校录取原则及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录取原则: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录取。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办法:分数优先。综合成绩相同的考生,参照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成绩相同的,艺术(文)参照语文、数学、外语,艺术(理)参照数学、语文、外语。
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1.我校依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结合学校发展定位与办学条件,统筹考虑近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及使用情况,科学、合理地编制学校本年度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2.各招生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飞行器制造工程专业建议男生报考)。3.本年度我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高考改革省市选考科目要求等详见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招办”)编印的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
录取办法以学校正式公布的2015年招生章程为准。
录取原则(节选):1.文化及专业成绩要求:高考文化成绩和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考成绩均须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本科低录取控制线,并符合其有关报考规定。2.录取原则:对进档考生,按高考文化投档成绩和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考成绩合成录取总分,根据“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按录取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综合考核,择优录取。非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按录取总分,划定低录取资格线,资格线上考生方能取得录取资
录取办法与原则以学校正式公布的2014年招生章程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