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生所持身份证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港澳地区考生
持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2.台湾地区考生
持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
(二)考生学业水平符合以下条件
1.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
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学历。
2.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
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学历。
(三)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四)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 者书面推荐。
(五) 报考法律、 工商管理、临床医学等专业研究生, 还应 符合内地(祖国大陆) 当年招收相关专业研究生规定的其他报考 条件 。
新生于 2022 年 9 月报到入学, 具体时间在我校“录取通知书”中 注明。新生报到后, 由我校进行体检复查, 不符合入学条件者, 取消 入学资格。
新生应按时报到, 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 须书面向招生 单位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 取消入学资格。
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前须取得学士学位。
所有考生均应按报考点要求进行网上/现场确认报名信息和缴费, 提交报名材料、完成网报信息核对手续。具体时间方式由所选报考点 公布, 逾期不再补办。在网上确认时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 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1.港澳台研究生的学费、住宿费标准参照我校研究生收费标准, 各专业(领域) 的学费标准见我校《2022 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 简章》和《2022 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中的 “学费一览 表”。
2.交费方式:按学年缴纳。
3.研究生在入学报到前需缴纳学费、住宿费。学费和住宿费均为 人民币结算。
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入学考试 (含初试和复试) 由学校组织, 考试时间预计在 2022 年 4 月份, 具体时间和考试方式等请及时关注 上海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的“ 申请-考核制”具体流程详见我校《2022 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

4.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二、招收类别及收费标准 自费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自费研究生在学期间按学校的规定交纳学费。三、报名时间、地点及手续 (一)报名时间。 2013年11月20日至12月19日。 (二)报考地点。 1.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联系人:秦彦超 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邮政编码:100081 电话:(010)68945819,图文传真:(010)68945112 2.广东省教育考试院联系人:曹刚 地址:广州市中山大道69号,邮政编码:510631 电话:(020)386

一、报考资格(一)考生所持身份证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港澳地区考生,持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2.台湾地区考生,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二)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三)品德良好、身体健康。(四)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6.报考“临床医疗技能训练与研究”方向的硕士生,历届生必须具有医师资格证书。

一、报考资格(一)考生所持身份证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港澳地区考生,持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2.台湾地区考生,持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二)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三)品德良好、身体健康。(四)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一、报考资格(一)考生所持身份证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港澳地区考生,持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2.台湾地区考生,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二)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三)品德良好、身体健康。(四)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二、学习方式全日制。三、报名面向港澳台地区研究生招生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港澳

4.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一、报考资格报名参加面向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一)考生所持身份证件须符合以下条件:1.港澳地区考生持①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2.台湾地区考生持①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②《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二)考生学业水平符合以下条件:1.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2.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三)品德良好、身体健康。(四)

(五)报考地点1.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邮政编码:100081电话:(010)68945819,图文传真:(010).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地址:广州市中山大道69号,邮政编码:510631电话:(020)38627813,图文传真:(020).京港学术交流中心地址:香港北角英皇道83号联合出版大厦14楼1404室电话:(00852)28936355,图文传真:(00852).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地址:澳门罗理基博士大马路614A-640号龙成大厦7楼电话:(00853)28345403,图文传真:(00853)28701

(二)报考类别全日制研究生。

(一)报考资格1.考生所持身份证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港澳地区考生,持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2)台湾地区考生,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2.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3.品德良好、身体健康。4.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