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生所持身份证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港澳地区考生
持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2.台湾地区考生
持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
(二)考生学业水平符合以下条件
1.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
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学历。
2.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
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学历。
(三)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四)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 者书面推荐。
(五) 报考法律、 工商管理、临床医学等专业研究生, 还应 符合内地(祖国大陆) 当年招收相关专业研究生规定的其他报考 条件 。
考生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间: 2022 年 3 月 21 日至 3 月 31 日
学校名称:上海理工大学
学校代码: 10252
学校地址: 上海市杨浦区军工路 516 号
邮政编码: 200093
联系部门: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号码: 021-55272521
网址: http://yz.usst.edu.cn
有关招生信息如有变动, 以上海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公布的相 关信息为准。
附:
报考点联系方式
1.北京: 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联系人: 秦彦超 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 5 号, 邮政编码: 100081
电话: (010)68945819, 图文传真: (010)68945112 2.上海: 同济大学(研究生院) 联系人:黄建业
地址:上海市四平路 1239 号, 邮政编码: 200092
电话: (021)65982683, 图文传真: (021)65988292 3.广州: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联系人: 陈瑶
地址:广州市中山大道 69 号, 邮政编码: 510631
电话: (020)38627813, 图文传真: (020)38627826 4.香港: 京港学术交流中心 联系人: 吕少群、李丹华
地址:香港北角英皇道 83 号联合出版大厦 14 楼 1404 室
电话: (00852)28936355,图文传真: (00852)28345519 5.澳门: 澳门教育及青年发展局 联系人:邝子欣
地址:澳门约翰四世大马路 7-9 号 1 楼
电话: (00853)28555533,图文传真: (00853)28355427
1.港澳台研究生的学费、住宿费标准参照我校研究生收费标准, 各专业(领域) 的学费标准见我校《2022 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 简章》和《2022 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中的 “学费一览 表”。
2.交费方式:按学年缴纳。
3.研究生在入学报到前需缴纳学费、住宿费。学费和住宿费均为 人民币结算。
(二)报考类别全日制研究生。
(三)学费学费标准参照我校招收同类专业委托培养研究生的标准核定。
1.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邮政编码:100081电话:(010)68945819,图文传真:(010)68945112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办法 (一)报名时间。 2013年11月20日至12月19日。 (二)报名地点。 1.北京: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邮政编码:100081 电话:(010)68945819,图文传真:(010)68945112 2.广州: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地址:广州市中山大道69号,邮政编码:510631 电话:(020)38627813,图文传真:(020)38627826 3.香港:京港学术交流中心 地址:香港北角英皇道83号联合出版大厦14楼1404室 电话:(00852)289363
(八)招生专业和考试科目请查看我校2014年博士研究生(面向港澳台地区)、硕士研究生(面向港澳台地区)专业目录。
(一)报名时间。 2013年11月20日至12月19日。
(一)报名时间。 2013年11月20日至12月19日。
(三)报名办法。 考生应提交以下报名材料: (1)身份证件副本; (2)《香港、澳门、台湾人士攻读内地(祖国大陆)招生单位硕士学位申请表》; (3)近期正面半身免冠同一底片的二寸照片两张; (4)学士学位证书副本(应届毕业生可于录取前补交)或同等学历文凭(持国(境)外教育机构学历的,应到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5)大学本科阶段成绩单; (6)教授推荐函; (7)体格检查报告。
一、报名(一)报考资格1.考生所持身份证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港澳地区考生,持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2)台湾地区考生,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2.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3.品德良好、身体健康。4.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二)报考类别全日制研究生。(三)学费学费标准参照我校招收同类专业委托培养研究生的标准核定。(
(六)报名手续考生应提交以下报名材料:(1)身份证件副本;(2)《香港、澳门、台湾人士攻读内地(祖国大陆)招生单位硕士/博士学位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3)近期正面半身免冠同一底片的二寸照片两张;(4)学士学位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副本(应届毕业生可于录取前补交)或同等学历文凭(持国(境)外教育机构学历的,报考点或招生单位有要求的,应到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5)大学本科或硕士阶段成绩单;(6)教授推荐函;(7)体格检查报告。报考费由报考点根据有关规定确定。报考点不接受中介机构代理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