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培养方式与学位授予(一)培养方式采取半的非全日制培养方式。上海学员采取利用晚上和双休日上课,外地学员上课时间安排根据具体情况而定。(二)学位授予通过规定的课程考试和学位论文答辩者,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可授予公共管理硕士学位。(三)其他我校与报考者单位不签署培养协议,学习期间不可将户口、档案、人事等关系转入我校,在读期间的学费、工资、福利待遇、医疗等费用均由报考者与所在单位商定承担,报考者不列入学校的就业范围。
六、培养方式与学位授予(一)培养方式:采取非全日制在职学习形式。学习年限3年,其中,在校学习时间不少于半年或500学时。(二)学位授予:修满规定学分,成绩合格,并通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者授予法律硕士专业学位。
八、培养方式与学位授予(一)培养方式半:集中二个暑假在校进行课程学习。(二)学位授予通过规定的课程考试和学位论文答辩者,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可授予教育硕士学位。(三)其他我校与报考者单位不签署培养协议,学习期间不可将户口、档案、人事等关系转入我校,在读期间的学费、工资、福利待遇、医疗等费用均由报考者与所在单位商定承担,报考者不列入学校的就业范围。
七、培养与学位授予1、学习方式:采取进校不离岗的学习方式,结合工作实际完成学位论文,3年在校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6个月。2、学习年限:一般为3-5年。3、学校根据专业学位的培养目标制订有关领域的培养方案。课程设置按领域并结合实际需要设置。4、硕士学位研究生按培养的要求取得规定学分、通过学位论文(设计)答辩,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授予硕士学位。学位证书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印制。
六、培养方式与学位授予我校在职教育硕士培养有学习和在职兼读两种方式。1.一年学习方式:学员第一学年在我校学习相关课程,从第二学年开始进行论文选题、开题等工作,学员边工作边在导师指导下撰写学位论文。2.在职兼读学习方式:课程学习主要安排在节假日进行,考生平时在原单位结合本职工作进行学习、研究性实践和撰写学位论文。我校教育硕士培养实行学分制,学习年限为二至四年(在职兼读方式不少于三年)。所有课程考试合格取得规定的学分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可获得教育硕士专业学位,颁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统一印制的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八、培养与学位授予采取进校不离岗的在职培养方式,按本校制订的各工程领域培养方案进行培养,利用时间授课。课程教学采用集中教学方式,以周六、周日时间为主。完成整个工程硕士课程学习和论文工作并修满规定学分且通过论文答辩者,经过深圳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可授予工程硕士学位。温馨提示:相关政策以国务院学位办2014年有关文件为准。采取进校不离岗的在职培养方式,按本校制订的各工程领域培养方案进行培养,利用时间授课。课程教学采用集中教学方式,以周六、周日时间为主。完成整个工程硕士课程学习和论文工作并修满规定学分且通过论文答辩者,经过深圳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
四、培养方式及授予学位 采用在职兼读的非全日制培养方式,2年半(学习年限可延长至4.5年毕业)。学位论文要求紧密联系科研和社会实践,尤其是政府部门及非政府公共机构的管理实际。论文形式可以是专题研究成果,也可以是高水平的调研报告或案例分析报告。 凡是课程考试合格和论文答辩通过者,由华东理工大学授予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颁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统一印制的硕士学位证书。
六、培养方式和学位授予在职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采取“进校不离岗”的培养方式,学制3~5年。其学位论文由校内和校外两名导师联合指导。通过课程考试取得规定学分,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经我校学位委员会审核批准,授予工程硕士专业学位,颁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印制的专业硕士学位证书。
五、培养与学位授予工商管理硕士(MBA)的培养方式为定向培养,录取后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学习期间不转户口、人事关系等。学习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医疗费用等均由工商管理硕士生所在单位承担。为保证培养质量,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在校学习时间不得少于半年或500学时。在职攻读人员攻读MBA学习期满、修满培养方案规定学分、成绩合格,并完成论文等规定培养要求者,可申请在上海理工大学组织的答辩。通过论文答辩,符合其他有关要求,并经过上海理工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可授予上海理工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完成整个课程学习和论文工作的时间一般为2.5年。2014年
六、培养与学位授予工程硕士的培养方式为委托培养,录取后签订委托培养协议书,学习期间不转户口、人事关系等。学习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医疗费用等均由工程硕士生所在单位承担。培养费项目管理专业领域为3.6万元,其他专业领域为3万元。培养费按学年收取(项目管理专业领域每年1.2万,其他专业领域每年1万)或一次性交纳均可。工程硕士研究生实行校企联合培养的方式,每位研究生都要有两名具有高级职称的导师联合指导其论文工作,其中一名来自企业,一名由学校选派。为保证培养质量,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在校学习时间不得少于半年或500学时。在职攻读工程硕士学位人员学习期满、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