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复试结束后,将考生的初试总成绩与复试成绩进行加权作为考生的终考试成绩。终成绩计算规则:公开招考和申请-考核制类考生:终成绩=初试总成绩÷3×50%+复试成绩×50%。硕博连读考生:终成绩=复试成绩×100%。
2、初试合格的考生,将在复试阶段进行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方法另行网上通知。
2.复试:初试后进行复试,复试可以是口试、笔试或其他必要的测验。复试主要根据专业培养要求和考生具体情况,考察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并进行外国语的听力和口语测试。复试由导师组织,复试地点在有关学院安排(具体时间、地点在初试时通知)。
4.复试:初试后进行复试(1)时间:初试结束后,4月23-25日进行,具体时间由学院安排。(2)方式:由各招生学院组织安排,具体复试时间、地点、要求可向报考学院咨询了解,复试一般采用笔试、面试、外国语听力、口语测试及实验操作等多形式结合的方式。考察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同等学力或跨专业报考者在复试时还要加试(笔试)两门报考专业的硕士学位主干课程,加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是否加试及具体加考科目请与所报考学院联系。
3、如招生单位进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试点,则由招生单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另行补充并公布相关办法。
2、复试在初试笔试结束后进行。复试的方式方法、程序及要求请参见各学部、学院网站。
(三)复试时间在初试结束后进行(具体时间及地点初试时通知),复试形式为面试。
1.时间及地点:初试结束后3日内进行,具体时间、地点由学院确定并通知考生。
(三)复试时间在初试结束后进行(具体时间及地点初试时通知),复试形式为面试。
4、复试。初试后随即进行复试,复试内容为专业综合考核面试和外语口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