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演唱或演奏:自选歌曲或乐曲1首(除钢琴外其他乐器自备);

②专项基础:A:演唱自选歌曲一首或表演自选舞蹈一段;B:加试钢琴或其他自选乐器。音乐教育专业面试的考生参加加试乐器所需的乐器,除钢琴由考场提供外,如果自选加试其他乐器,须考生自带;

2、演唱:与初试、复试不同的百老汇音乐剧唱段一首。现场有钢伴,考生必须自备五线谱歌谱。

5、选考部分(50分):视唱练耳(视唱、听力测试)、声乐演唱(准备歌曲两首,由主考教师指定演唱其中一首)、器乐演奏(曲目自选,乐器不限)(备注:此考项任选其一)序号技能测试项目技能测试要求1必考部分(150分)1、面试:A.目测外形B.语言表达(自我介绍);2、基本功测试:A.柔韧B.旋转C.弹跳D.技巧展示;3、艺术表现力:自备舞蹈片段,风格不限(体育舞蹈、啦啦操、爵士舞、健美操、现

2.声乐演唱――自选歌曲1首,要求演唱完整(以满分100分计入总分)。

2.副项(声乐或钢琴):演唱自选歌曲一首(清唱或钢琴伴奏,曲谱自备),或者钢琴演奏自选曲目一首。

(1)声乐方向演唱自选歌曲一至两首,朗诵诗歌或散文(片段);声乐舞蹈方向需加试形体。

(1)声乐方向:演唱歌曲两首(曲目自选),朗诵诗歌(或散文、寓言)一首;

(1)声乐方向演唱自选歌曲一至两首,朗诵诗歌或散文(片段);声乐舞蹈方向需加试形体。

2、演唱:自选歌曲一首,考查考生音量、音质、音色、乐感和表现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