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员在校期间按“上海戏剧学院学生管理条例规定”进行管理,同时享有学员在校图书馆、食堂等待遇。学院不安排学员住宿,实行走读教学。
学习期间待遇学员在校期间由我院按“上海戏剧学院学生管理规定”进行管理,考试合格后由上海戏剧学院颁发“化妆进修班”结业证书。上海戏剧学院学院2018年3月点击下载:报名表
三.收费标准根据上海市有关部门制定的关于此类进修班的收费标准为:每人每年学费15000元。
五.联系方式联系地址:上海华山路630号邮政编码:200040联系电话:021-联系人:万老师古老师即日起学员可下载该网页下方“报名登记表”,填写完成后发送至E-mail:@预报名,我系将逐步进行整理、筛选和报名确认等相关工作。附件:报名表下载http://image..cn/ZSJY_XWX/2011/2/.doc(请点击下载)
四.学习期间待遇学员在校期间按“上海戏剧学院学生管理条例规定”进行管理,同时享有使用校图书馆、食堂等待遇。学院不安排学员住宿,实行走读教学。
学习期间待遇 学员在校期间由我院按“上海戏剧学院学生管理规定”进行管理,考试合格后由上海戏剧学院颁发“高级编导”进修证书。我院不负责分配工作,学员住宿自理。开学一周后不予退赔学费,如有特殊情况不能继续学习,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我院批准后可办理休学手续。
学习期间待遇 学员在校期间由我院按“上海戏剧学院学生管理规定”进行管理,考试合格后由上海戏剧学院颁发“高级编导”进修证书。我院不负责分配工作,学员住宿自理。开学一周后不予退赔学费,如有特殊情况不能继续学习,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我院批准后可办理休学手续。
学习期间待遇 学员在校期间由我院按“上海戏剧学院学生管理规定”进行管理,考试合格后由上海戏剧学院颁发“高级编导”进修证书。我院不负责分配工作,学员住宿自理。开学一周后不予退赔学费,如有特殊情况不能继续学习,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我院批准后可办理休学手续。
学习期间待遇学员在学习期间由我院按“上海戏剧学院学生管理规定”进行管理,考试合格后由上海戏剧学院学院颁发上海戏剧学院“婚礼灯光设计”进修证。招生电话:教学监督:021-上海戏剧学院2014.05[返回]
四.学习期间待遇学员在校期间按“上海戏剧学院学生管理条例规定”进行管理,同时享有学员在校图书馆、食堂等待遇。学院不安排学员住宿,实行走读教学。
四.学习期间待遇学员在校期间按“上海戏剧学院学生管理条例规定”进行管理,同时享有学员在校图书馆、食堂等待遇。学院不安排学员住宿,实行走读教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