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毕业生就业1、定向(或委托)培养硕士生回定向(或委托)单位。2、非定向和自筹经费硕士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四、报名办法、时间、地点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1、网上报名时间:2013年9月25日——28日每天9:00—22:00(应届本科毕业生预报名)2013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n或http://yz.)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报名网站,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考生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报名点以及我院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上述报名日
2、现场确认时间:2013年11月10——14日,逾期不再补办。确认地点:选择在上海参加初试的考生必须到上海师范大学进行现场确认报名,选择在外地参加初试的考生到本人所在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告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报名。现场确认手续:必须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限“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军校学员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和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确认报名信息,并办理交费和现场图像采集等手续。如不进行现场确认即为报名无效。
二、学制方式学制三年,学习方式为全日制。
七、考试安排1、报考专业目录中非标有“▲”的研究方向的考生请注意,政治理论、英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的考试时间为:2014年1月4日-1月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地点由考生的报考点安排。报考专业目录中标有“▲”的研究方向的考生请注意,政治理论和英语考试时间为:2014年1月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业务课一的考试时间为:1月5日上午8:30-11:30;上述三门的考试地点为:上海师范大学。业务课二考试时间为:2014年1月6日8:30至14:30;考试地点为:上海戏剧学院。具体考场安
十一、联系方式学校代码:10279学校名称:上海戏剧学院联系部门:研究生部地址:上海市华山路630号第二教学楼209室邮编:200040电话:021-62482724网址:http://www..cn(进入学校首页后点击“研究生部”链接)上海戏剧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13年9月17日2014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http://yjs..cn/UploadFiles/QRZSSYJSZSXX/2013/9/.xls
六、报名注意事项1、考生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前,应认真阅读我院招生简章、专业目录及相关公告,确定自己是否符合报考资格。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凡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引发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复试时,对考生学历证书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2、考生报名时不再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招生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3、报考类别分
三、报名参加文学硕士研究生和艺术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4年9月1日),且通过国家组织的“高等教育”(本科段)8门以上主干课程的考试(亦不得跨专业),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者。同等学力的考生需在复试时加试两门科目:大学语文、文艺理论与常识
一、招生计划2014年我校拟招收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简称MA)研究生名,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简称MFA)研究生。实际招生人数及各专业方向人数将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指标数、学科需要及办学条件、考后生源情况等确定。招生类别包括计划内(非定向、定向)和计划外(委培、自筹)等。专业学位与学术型学位处于同一层次,培养规格各有侧重。学术型学位以学术研究为导向,偏重理论和研究。专业学位是相对于学术型学位而言的学位类型,专业学位以专业实践为导向,重视实践和应用。其目的是培养既具有扎实理论基础,更具有艺术实践与创新能力的应用型高层次人才。考生报名时应注意类别选择。
八、录取1、我院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规模数,学校发展及办学条件,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录取名单。2、被录取新生应按时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报到者,须凭所在单位证明向我院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3、新生报到后,由我院进行政治、业务、健康状况等复查。凡经入学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对不符合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经查确系徇私舞弊的,何时查出,何时取消学籍。4、我院各类别研究生学费标准将按教育部相关文件确定并执行,具体标准随后公布,请各位考生关注我院研究生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