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浙江省普通高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绍兴职业技术学院 国家代码:12876招生代码:0067;
第三条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四条 颁发毕业证书:专科(高职)学历证书
第五条 经浙江省招生主管部门批准,我校2014年面向浙江省“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计划90名(以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后为准),招收普高毕业生;共设4个专业,具体招生计划如下:
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文科)招生计划(理科)学制(年)计算机应用技术5103数控设备应用与维护/153会计电算化20103动漫设计与制作15153合 计405090
第六条 报名条件:符合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并已办理浙江省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手续,取得报名号,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均为合格(含)以上;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处分记录、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体检合格的高中毕业生可报考我校。
第七条 每位考生只能报考1个专业志愿。
第八条 报名方法和时限:采用“网络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
(一)网络报名
考生通过互联网登录我校网站相关网页系统,进行信息输入,完成初步报名。网络报名截止时间为:2014年3月21日17:00。
考生在网络报名成功后在3月25日前按要求缴纳考试报名费110元,另须在2014年3月25日前邮寄以下资料到我校招生与就业处:
1.已加盖考生所在学校公章的《绍兴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表》;
2.考生本人身份证(正反二面)一份(A4纸);
3.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二张(照片后面注明姓名和身份证号);
4.已加盖考生所在学校公章的高中阶段获取的各类奖项的证书复印件(A4纸);
5.《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证》复印件一份。
(二)现场确认
1.在现场确认时,考生须准备以下材料:
提供《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证》和身份证原件;审核高中学业水平测试(会考)成绩等第;交验素质特长(获奖证书等)的有关证件原件,并填写《绍兴职业技术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素质特长登记表》;确认本人报名信息;递交银行缴款回单。
2.现场确认时间:2014年3月29日(周六)8点至16时。现场确认地点:绍兴职业技术学院。
3.经资格确认合格考生领取面试资格证。
4.已网络报名但未缴费或者未进行现场确认的考生报名无效,所交材料及报名考试费恕不退还。
5.已领取面试资格证的考生参加由绍兴职业技术学院组织的综合素质测试。
6.如未在现场确认时交验素质特长项相关证件原件和未填写《绍兴职业技术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素质特长登记表》的,视为自动放弃处理。
第九条 我校高职“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综合成绩总分计算公式如下:
综合成绩总分500分=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折合成满分50分,占总分的10%)+综合素质测试分值(折合成满分250分,占总分的50%)+高考考试成绩(折合成满分200分,占总分的40%)。
第十条 综合素质测试
2.素质特长加分办法素质特长测评主要依据为高中阶段竞赛及获奖情况,经学校考评组审核后,高可获得50分,不同类项可累计得分。素质特长具体项目及分值如下。序列项目等级分值1高中阶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省级(含)及以上50分地(市)级(含)及以上30分县(市、区)级(含)及以上10分2高中阶段参加政府主管部门组织的体育(限篮球、足球、排球、羽毛球、网球、乒乓球、田径、健美操、定向、武术项目)、文
1.在现场确认时,考生须准备以下材料和相关手续:(1)已加盖考生所在学校公章的《绍兴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表》;(2)《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证》;(3)身份证原件;(4)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一张;(5)相关各类奖项证件原件和复印件。考生递交以上材料后核对本人报名信息并签名确认。
组织机构1.成立综合素质测试领导小组。由学院相关领导、二级学院院长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分管教学院长任组长。主要职责是:负责制订综合素质测试的实施方案;制订评分标准和测试流程;负责处理测试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等。成立素质特长加分审核考评组,负责对考生提供的加分材料的审核和加分分值评定。2.各二级学院成立“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综合素质测试工作小组,由招生专业所在学院领导和专业教师组成。主要
(4)上午8:40,开始抽签①考生在抽签区(候考区)统一抽签决定面试序号,工作人员把序号记入考生名册,考生在考生名册上签字确认。②抽签结束后考生根据自己的面试序号,在规定的座位上等候面试。
1.在现场确认时,考生须准备以下材料:提供《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证》和身份证原件;审核高中学业水平测试(会考)成绩等第;交验素质特长(获奖证书等)的有关证件原件,并填写《绍兴职业技术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素质特长登记表》;确认本人报名信息;递交银行缴款回单。
第二十二条收费情况1.学费、住宿费:学校严格按照省物价部门审批备案标准收费。“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录取考生与本校同专业其他高职生收费相同。2.教材费:按每人每学年800元代收,多还少补。
1.时间:2016年4月17(周日)9:00开始(必须在面试当天8:30前签到领取测试号)。
第二十二条学校严格按照省物价部门审批备案标准收费。各专业的收费情况如下:1、计算机应用技术、会计电算化专业学费每学年11000元/人;数控设备应用与维护、动漫设计与制作专业学费每学年9800元/人;2、住宿费每人每年1000元;3、教材费按每学年每人800元代收,多还少补。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的通知》和《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全称:绍兴职业技术学院国家代码:12876浙江省招生代码:0067第三条办学层次:专科(高职)第四条颁发毕业证书:专科(高职)学历证书第五条经浙江省招生主管部门批准,我校201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的通知》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全称:绍兴职业技术学院国家代码:12876招生代码:0067;第三条办学层次:专科(高职)第四条颁发毕业证书:专科(高职)学历证书第五条经浙江省招生主管部门批准,我校2014年面向浙江省“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计划90名(以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