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统考。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1.本校取得2014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5、我校向复试合格者寄发《沈阳工业大学2014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接收函》。
2.符合《沈阳建筑大学2013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办法》的外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二)接收推免生的范围和比例1.我校所有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均接收推免生。2.接收推免生的人数,一般不超过本专业招生人数的50%。每个专业接收校内理科基地班学生不超过10人。3.每位导师接收推免生的人数原则上不超过5人,其中接收校内理科基地班学生不能超过2人。
4.我校确定接收的非定向培养推免生,如入学报到时无法将人事档案转至我校,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一)推荐免试生1.本校取得2014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符合《沈阳建筑大学2014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办法》的外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2.符合《沈阳建筑大学2014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办法》的外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三)被我校接收的推荐免试生均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
(三)被我校接收的推荐免试生均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