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的课程成绩中任何一门低于60分(不含60分)者,视为不合格。
3.体检未达到《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的,视为复试不合格。
⑤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考生根据系统提示采取网银支付的方式缴纳报名考试费。
二、招生的工程领域及面向对象1.机械工程面向对象:机械制造、机械设计、机械电子、过程装备与控制等相关专业人员。2.材料工程面向对象: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金属材料工程、复合材料与工程、土木工程、工程管理等相关专业人员。3.控制工程面向对象:电气工程、自动化、电子信息、通信工程、电子科学及机电一体化等相关专业人员。4.计算机技术面向对象:计算机科学技术、计算机软、硬件系统设计开发和计算机应用系统开发利用等相关专业人员。5.建筑与土木工程面向对象:建筑学、城市规划、园林、装饰、土木工程、力学、给排水、环境工程、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管理等相关专
②选择复试专业课考试科目。复试专业课考试科目一经选定不得更改。
(二)复试录取1.考生凭复试准考证参加学校组织的复试,即专业课考试和专业综合素质面试。复试考试时间及具体安排见复试准考证。2.复试考核合格的,通过上级部门录取检查后,学校统一发放工程硕士录取通知书。1.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研究生采取进校不离岗的培养方式,培养过程分为课程学习和学位论文两个阶段。我校招收的在职工程硕士研究生,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一般应在两年内修满规定学分,其中在校学习时间不少于半年或500学时。课程学习总学分不少于32学分,课程学习计划将结合培养目标,并充分考虑研究课题及科研需要,由导师和研究生共同协商确定。在职攻读工程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长
(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录取总成绩,但是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复试考核合格的,通过上级部门录取检查后,学校统一发放工程硕士录取通知书。
2.复试考核合格的,通过上级部门录取检查后,学校统一发放工程硕士录取通知书。
2.复试考核合格的,通过上级部门录取检查后,学校统一发放工程硕士录取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