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GCT考试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学位全国联考(GCT考试)的考试时间为2013年10月26日8:30-11:30(具体地点见联考准考证)。
(二)复试录取1.考生凭复试准考证参加学校组织的复试,即专业课考试和专业综合素质面试。复试考试时间及具体安排见复试准考证。2.复试考核合格的,通过上级部门录取检查后,学校统一发放工程硕士录取通知书。1.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研究生采取进校不离岗的培养方式,培养过程分为课程学习和学位论文两个阶段。我校招收的在职工程硕士研究生,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一般应在两年内修满规定学分,其中在校学习时间不少于半年或500学时。课程学习总学分不少于32学分,课程学习计划将结合培养目标,并充分考虑研究课题及科研需要,由导师和研究生共同协商确定。在职攻读工程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长
2.复试考核合格的,通过上级部门录取检查后,学校统一发放工程硕士录取通知书。
2.调剂考生复试专业课笔试科目选择的规定和说明。报考控制科学与工程、控制工程(专业学位)的考生专业能力考核科目为单片机、电子技术任选其一;报考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计算机技术(专业学位)的考生专业能力考核科目为离散数学、数据库系统概论任选其一。
2.调剂考生复试专业课笔试科目选择的规定和说明机械工程(学术学位)、机械工程(专业学位)、交通运输工程(专业学位)、复试科目为《机械原理》、《机械制造技术基础》、《微机原理》任选其一,所选复试科目应与初试科目不同。
2.调剂考生复试专业课笔试科目选择的规定和说明。(1)所有考生复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2)调剂考生可以选择学科(类别)领域目录中土木工程学院范围内任一复试科目;(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或复试科目相同
2.调剂考生复试专业课笔试科目选择的规定和说明。(1)所有考生复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2)调剂考生可以选择学科(类别)领域目录中土木工程学院范围内任一复试科目;(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或复试科目相同
②选择复试专业课考试科目。复试专业课考试科目一经选定不得更改。
②选择复试专业课考试科目。复试专业课考试科目一经选定不得更改。
②选择复试专业课考试科目。复试专业课考试科目一经选定不得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