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品学兼优的学生可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或天津市政府奖学金。
2、 经济困难的学生根据实际情况经过申请,可按比例享受国家助学金。
3、 学院为特困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奖贷学金情况:品学兼优的学生可获得国家奖学金、天津市人民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经济困难的学生根据实际情况经过申请,可按比例享受国家助学金。学院为特困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第二十二条享受奖、助学金及勤工助学情况:1、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2、院级学生综合奖学金(1500元、1000元、600元);3、院级优秀新生奖和其他专项奖学金;4、国家助学金(4000元、3000元、2000元);5、“中远助学金”(2500元/人);6、生源地贷款;7、院级爱心基金,勤工助学;8、“万邦”、“泰昌祥”“海丰”等海内外企

第二十二条学生入学后,按规定申请并达到相应条件的可享受以下不同情况的奖、助学金: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国家助学金: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6000元/人?年特困3500元/人?年一般贫困2500元/人?年学校奖学金高2000元/人?年学校助学金1500元/人?年

学院的收费及奖、助学金情况收费(各类收费均按云南省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执行)学费:学院单独招生录取的学生教学与管理与全国高校招生统一录取考生完全一致,学制为三年,学费5000元/年/生,学历证书均为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学校大专学历。住宿费:400-1200元/年学院的奖、助学金情况(以下各项奖励与资助按照国家和学院新颁布的标准执行)(一)奖学金: 1、获国家奖学金者,奖励8000元

奖助学金设置情况本院五年一贯制在校二年级所有农村户籍学生和城镇非农户籍学生以及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均享受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在校五年级学生,每年评定一次,可享受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助学金3000元/生。

第十四条奖助学金及勤工助学政策:学校实行奖学金制度,具体设立奖学金情况如下:1.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及国家助学金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2.学校另设有与知名企业合作的奖学基金。3.学校为特困且品学兼优的学生设立爱心救助基金,并设立部分勤工助学岗位,为贫困生提供适当的帮助。4.学校依据国家相关政策,协助学生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

2、经济困难的学生根据实际情况经过申请,可按比例享受国家助学金。

2、经济困难的学生根据实际情况经过申请,可按比例享受国家助学金。

奖贷学金情况:品学兼优的学生可获得国家级或市级奖学金。经济困难的学生根据实际情况,经过申请,可享受国家助学金。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学院为特困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资助类别资助额(万元)资助学生数(个)人均资助额(元)2012年合计392.

奖助学金情况1、品学兼优的学生可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或天津市政府奖学金。2、经济困难的学生根据实际情况经过申请,可按比例享受国家助学金。3、学院为特困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