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体检复查。
2.根据招生规定,新生入学后对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

第二十五条新生入校后,我校统一进行新生复查工作。凡复查不合格的新生,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条我校招生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新生入校后,学校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复查和入学体检,对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侦查学专业在提前批录取,学校不单独组织或参加公安类院校的政审、体检和面试,录取时参照公安类专业的体检标准执行。

第二十八条 新生入校后,我校统一进行新生复查工作。凡复查不合格的新生,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4.新生入学后,将按国家招生工作的规定对新生进行复查,对复查不合格或发现有舞弊行为的考生,将取消入学资格,清退回原籍。招生咨询:0391-、(招生就业处);0391-、(建筑与艺术设计学院)网址:http://zsjy..cn/zs_index.asp(招生信息网)http://jzys..cn/(建筑与艺术设计学院)地址:河南省焦作高新区世纪路2001号

第十一条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处理。

2、身体要求:严格遵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体检指导意见》文件精神执行。新生入学后,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处理。特别说明:医护类专业因教学及就业的需要,建议报考学生应身体无残疾,无传染性疾病。

(8)对录取新生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条件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并做好解释工作。附件:

(二)新生入学后,学院将进行入学资格及体检的复查工作。1.对存在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取消考生被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2.对身体条件不符合学习要求的考生,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处理。

2.根据招生规定,新生入学后对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

新生入学后的复查工作1.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体检复查。2.根据招生规定,新生入学后对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