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条按湘价教[2012]44号文件实行学分制收费,具体标准见附表。
第五条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为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日常工作。
第十四条内蒙古考生,专业录取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排队录取,有退档的顺序递补”的录取规则。
1、各类专业学费:文科类每生每学年4400元;理工外语类每生每学年5400元;设计学类每生每学年12000元;软件专业的学生进入天津市大学软件学院学习,采用新的人才培养模式,按照天津市物价局批准的示范性软件学院的收费标准执行。与丹麦VIA大学合作举办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中外合作办学工程管理):每生每学年25000元。
第二十九条收费标准1、学费标准:普通类专业4400、5400元/生、年,艺术类专业12000元/生、年。2、进入天津市大学软件学院,采用新的人才培养模式开设的相关专业,按照天津市物价局批准的示范性软件学院收费标准执行。3、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按照天津城建大学国际交流处公布的天津市物价局批准的中外合作办学收费标准执行。4、住宿费标准:根据不同住宿条件,住宿费为1000、1200元/生、年。
第二十六条按湘价教[2012]44号文件实行学分制收费,具体标准见附表。
1、学费标准:普通类专业3200~4000元/生、年,艺术类专业8000元/生、年。
1、学费标准:普通类专业4400、5400元/生、年艺术类专业12000元/生、年。中外合作办学(工程管理专业)25000元/生、年
1、学费标准:普通类专业4400、5400元/生、年艺术类专业12000元/生、年。中外合作办学(工程管理专业)25000元/生、年
1、学费标准:普通类专业4400、5400元/生、年,艺术类专业12000元/生、年。